因工作需要,琿春市公安消防大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消防隊員,F(xiàn)將公開招聘專職消防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琿春市敬信鎮(zhèn)消防站單位基本情況
琿春市敬信鎮(zhèn)消防站隸屬于琿春市政府,由琿春市消防大隊代管,財政全額撥款單位,負責敬信鎮(zhèn)火災撲救、應急救援、維穩(wěn)處突等工作,實行24小時軍事化管理。
被錄用人員統(tǒng)一配發(fā)服裝和裝備,基本工資2250元/月,享受五險。
二、琿春市公安消防大隊招聘計劃
此次共計招聘專職消防隊員10名。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
2.責任心強、品行端正,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有較強的進取精神和團隊意識,自愿從事滅火救援工作。
3.身心健康,反應靈敏,體型端莊,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吸毒、無傳染性疾病及不良嗜好。
(二)崗位條件
1. 具有琿春本地戶籍,男性,年齡:18-35周歲(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到1998年9月1日以前出生);身高1.65米(含)以上,高中(含)以上學歷。
2. 敬信鎮(zhèn)本地居民、復員軍人、有B2駕駛證以上者皆優(yōu)先錄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公職人員。
3.按照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
(二)報名時間、地點。報名時間:2016年9月26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報名地點設在琿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5號窗口。
(三)報名要求。報考人員報名時,應攜帶報考人員本人身份證、崗位相關資格證及其他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一式一份,登記表粘貼1張近期(6個月內)正面小2寸紅底免冠證明照片,登記表須在琿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須用電子版填報并用A4紙打印。
(四)資格審查。用人單位根據選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現(xiàn)場確認。
(五)開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六)有關要求
1、考生須用有效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考生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3、請考生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五、招聘考試
采取體能測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及格60分。體能項目:俯臥撐、仰臥起坐、1500米、100米、立定跳遠。
(二)面試
面試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不設及格分數(shù)線。考生面試順序通過抽簽決定,面試當場打分,成績當場公布。
體能測試、面試合格的人員,由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不合格的人員,取消其擬聘用人選資格,并從報考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琿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聘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從報考總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被聘用人員按相關程序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偽造有關證件、材料或隱瞞有關事實真相,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咨詢電話:琿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城鎮(zhèn)就業(yè)指導科 0433-7568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