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guī)范縣直機關公務員補充工作,優(yōu)化公務員隊伍結構,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來安縣縣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公務員隊伍建設的實際情況,經(jīng)2013年縣第5次編委會議研究同意,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在全縣科員及以下公務員中公開遴選1名公務員,公告如下:
一、遴選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方針,按照與職位相適應的原則。
二、遴選職位及計劃
此次縣編辦公開遴選1名公務員。
三、遴選條件
參加公開遴選的公務員一般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zhì),品行端正,勤奮敬業(yè),工作能力強,實績突出;
(二)近兩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三)年齡30周歲以下(1982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
(五)身體建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一)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二)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的;
(三)其他不適合參加遴選的人員。
四、遴選程序
公開遴選公務員,按照制定遴選計劃和方案、發(fā)布遴選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公示、試用等程序進行。
五、報名
報名采取個人自薦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13年11月 28日—12月2日,報名地點:來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報名咨詢電話0550-5626826。報名前從縣政府網(wǎng)站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下載并填寫《來安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在報名期限內(nèi)攜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張、畢業(yè)證、身份證及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到報名點報名,逾期不再補報。
六、資格審查
縣公務員局按照公布的報名資格條件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發(fā)放筆試準考證準予參加筆試,準考證發(fā)放時間另行通知。
資格審查合格人數(shù)與遴選職位數(shù)不得低于3:1,達不到職位比例的取消遴選計劃。
七、考試
1、筆試
筆試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和《申論》,每科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和《申論》4:6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2、面試
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遴選職位數(shù)的比例為2:1 。入圍面試人選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則一并進入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位適應能力,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根據(jù)筆試、面試成績,按照6:4 的比例,合成確定考試合成成績。
根據(jù)遴選職位名額和考試合成成績,按遴選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
八、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來安縣縣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暫行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考察工作?疾旃ぷ饕獔猿值虏偶?zhèn)、以德為先、注重工作實績,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zhì)、個人品行、業(yè)務水平、工作能力、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并對考察對象報考資格條件、相關信息和材料等情況進行核實。
九、公示、試用
1、根據(jù)考試合成成績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遴選人選,在縣政府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遴選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遴選人員在原單位的一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權限和有關要求辦理轉(zhuǎn)任等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本公告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中 共 來 安 縣 委 組 織 部
來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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