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和加強機關工作力量,依據(jù)《2022年禮縣縣直有關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實施方案》,擬面向全縣公開選調縣委辦、政府辦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人數(shù)
公開選調縣委辦、政府辦內設機構工作人員11名,其中縣委辦公室下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4名,縣政府辦公室下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7名。
二、選調原則
堅持黨管干部和民主、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工作需要和崗位要求,通過筆試、面試、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擇優(yōu)選拔德才兼?zhèn)、能力突出、群眾公認的優(yōu)秀干部,為縣委辦、政府辦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人才支持。
三、選調條件
1.選調人選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品行端正,勤奮敬業(yè),具有較強的文字功底,具備一定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吃苦奉獻精神強,組織紀律性強;
(2)報考者應為全縣各級黨政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副科級以下在崗正式干部(教育、衛(wèi)健系統(tǒng)下屬單位的教師、醫(yī)生除外),財政全額供給工資。允許未入編的基層服務項目和民生實事項目人員參加公開選調,選調后按程序納入編制管理;
(3)年齡30周歲以下(199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參加工作2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參加工作)。報考財會、大數(shù)據(jù)信息管理與維護等專業(yè)技術類別的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近兩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體健康;
(6)本人同意并服從單位駐村幫扶等工作安排。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選調: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影響期未滿的;
(3)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條件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3月21日至3月23日(每天8:30-12:00,14:30-18:00)。
2.報名地點: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組(縣委辦公樓404室)。
3.報名要求:報考者持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錄用分配工作文件復印件、轉正定級文件復印件(加注本單位意見并蓋章),以及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張到指定地點報名,并交填寫好的《禮縣縣委辦政府辦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在報名地點領取或在禮縣政府網(wǎng)下載)一式兩份。
(二)資格審查。在單位黨組織初步審查的基礎上,由縣委組織部負責,紀委、人社、衛(wèi)健等相關部門配合,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不符合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對資格審查合格者通知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長為150分鐘。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時需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
(四)面試。筆試結束后,根據(jù)筆試成績,按照選調計劃3: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若按比例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試者末位出現(xiàn)測試成績名次并列的,名次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范圍。面試采取答辯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綜合分析、邏輯思維、組織協(xié)調、創(chuàng)新意識、語言表達和解決實際問題等方面的能力,面試成績當場公布,成績實行百分制。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根據(jù)考生的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按擬選調人數(shù)與考察人數(shù)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由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抽調人員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確定考察對象時,若按比例進入考察范圍的應試者末位出現(xiàn)綜合成績名次并列的,名次并列人員同時進入考察范圍。如果由于個人原因放棄或發(fā)現(xiàn)有影響進入考察的,可按綜合成績排名進行遞補,遞補只能進行一次。
(六)公示。根據(jù)綜合成績及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對擬選調人選在禮縣發(fā)布、禮縣組工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發(fā)現(xiàn)有影響選調問題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七)辦理任職調動手續(xù)。根據(jù)考察對象綜合成績排名及考察結果確定擬選調人員,經選調領導小組討論審定后,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由縣委組織部通知選調人員到相關部門報到。被選調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單位出具工作鑒定及是否辦理調動手續(xù)的意見,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相關調動手續(xù)。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返回原單位工作。
五、組織領導和紀律監(jiān)督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由縣紀委監(jiān)委、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派專人全程監(jiān)督,并主動接受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監(jiān)督。如發(fā)現(xiàn)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查處。
縣紀委監(jiān)委:4421080縣委組織部:4422781
縣人社局:4421779
六、其他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1:2022年禮縣縣委辦政府辦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務表.xlsx
禮縣公開選調縣委辦政府辦
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