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開展,做好縣城區(qū)學校教師選調工作,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特制訂此方案:
一、選調對象
全縣中小學校在編在崗的中小學公辦教師。自治區(qū)特級教師和獲得省部級以上榮譽者(區(qū)黨委、區(qū)政府、教育部、人社部等單位授予的)可以免試申請調入?h城區(qū)學校之間教師調配除外。
二、選調學校崗位、職數
選調教師40人。具體學校崗位數、職位數見附件1。
三、報名辦法
1.報名資格條件
報名參加選調的教師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政治思想表現好,忠誠黨的教育事業(yè),作風正派,有良好的師德師風,無違法違紀行為。
(2)教學業(yè)務素質好,具有較高的教育理論和教學研究水平,教育教學成績突出。
(3)具有合格學歷和相應的教師資格。其中:
①報考英語崗位必須具有英語專業(yè)學歷或英語教師資格;
②報考音樂教師崗位必須具有音樂類專業(yè)學歷或音樂教師資格;具有圖音專業(yè)的教師資格或圖音教師資格的教師可以選擇報考音樂、美術學科之一;
③報考美術教師崗位必須具有美術類專業(yè)學歷或美術教師資格。具有圖音專業(yè)的教師資格或圖音教師資格的教師可以選擇報考音樂、美術學科之一;
④報考體育崗位必須具有體育專業(yè)學歷或體育教師資格;
⑤報考信息崗位必須具有計算機專業(yè)學歷或計算機教師;
(4)身體健康,適應城區(qū)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要求。
(5)在我縣公立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5年以上(2011年8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并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夫妻兩地分居3年以上(2013年8月30日前登記結婚),且其中一方是博白縣城區(qū)單位的在編在崗干部職工或由組織人事部門抽借調到縣城區(qū)單位工作(含跟班學習時間)連續(xù)滿3年及以上的人員;
②教師本人或配偶為獨生子女,且其父母是博白縣城區(qū)單位的在編在崗干部職工(含離退休),需要返城照顧父母的;
③教師本人為現役軍人配偶,且其父母是博白縣城區(qū)單位的在編在崗干部職工(含離退休),需要返城照顧父母的。
2.報名須提交的材料
(1)教師資格證;
(2)學歷證;
(3)職稱資格證;
(4)學校出具的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年限及任教學科證明;
(5)夫妻兩地分居的報考者還須提交:①結婚證;②配偶所在單位出具的在編在崗證明材料:A單位證明(體現有姓名、身份證號碼、進入本單位時間、是否在編在崗、單位的性質、單位地址);B編制名冊;C調動或招錄入本單位文件;
(6)獨生子女報考者還須提交:①獨生子女證;②父(母)所在單位出具的在編在崗證明或退休在城區(qū)生活的證明;
(7)現役軍人配偶報名還需提交:①配偶所在部隊出具的現役軍人證明;②父(母)所在單位出具的在編在崗或退休在城區(qū)生活的證明;
(8)抽借調人員需提供抽借調文件或組織人事部門提供的書面證明材料;
(9)縣級以上的榮譽證書;
(10)一張近期小二寸白底免冠正面彩照1張;相片背面寫上單位姓名。
(11)以各鎮(zhèn)中心小學為單位統(tǒng)一將附件2電子版發(fā)至bbjyjrsg@163.com。2014、2015年符合報考資格的匯總排序在前,今年新報的排序在后,并在備注欄中注明。
上述(1)-(9)材料統(tǒng)一用A4紙打印或復印,復印件上須有各鎮(zhèn)中心小學驗證人的簽字并加蓋公章,如發(fā)現有弄虛作假者,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提交材料裝訂要求
各鎮(zhèn)中心小學負責填寫匯總表(附件2),按要求上交教育局人事股并發(fā)電子版到縣教育局人事股郵箱bbjyjrsg@163.com。為了做好報名選崗的保密工作,《2016年秋季期縣城區(qū)學校選調教師申請表》用信封密封后再上交各鎮(zhèn)中心小學,各鎮(zhèn)中心小學用大信封統(tǒng)一密封后上交縣教育局人事股。申報者的材料除《2016年秋季期縣城區(qū)學校選調教師報名匯總表》、《2016年秋季期縣城區(qū)學校選調教師申請表》外,其余的材料每人一份,單獨按以下順序裝訂:①報考者的相關證明;②教師資格證;③學歷證;④職稱資格證;⑤榮譽證書;⑥各種證書原件。原件需與復印件的順序一致,資格審查后退回原件。
四、選調程序
1.報名:
(1)請參加選調申請的教師于2016年7月11日-12日下午5:00前持附件3《2016年秋季期縣城區(qū)學校選調教師申請表》(本人填寫,原學校簽署意見,調入學校免簽意見)、學歷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資格證及代表個人業(yè)績的主要榮譽證原件到各鎮(zhèn)中心小學報名,由各鎮(zhèn)中心小學統(tǒng)一上送縣教育局人事股。
(2)各選調教師只能參加縣城區(qū)一所學校一個科目崗位的報名選調。
2.審查:
由縣教育局對申請選調的教師進行資格審查,并將審查結果在縣教育局和教育信息網進行公示。
3.準考證領取
符合選調條件的報考者,統(tǒng)一到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報考者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荚嚂r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憑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形式進行。
1.考試時間:2016年7月24日上午9:30-11:30。
2.考試地點:博白鎮(zhèn)第二小學。
3.考試內容:筆試考試內容為:《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筆試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考試、統(tǒng)一評卷,不指定參考資料。
4.考試組織:筆試考務工作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
5.公布成績:筆試成績將在教育局和“博白縣教育信息網”公布。
六、選調
1.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筆試成績按照選調學校學科崗位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選調人員。如遇成績相同,依次以教齡長短、學歷、職稱、榮譽高低確定名次先后。如有個別學校個別崗位無人報考或錄取人數不足,將從其他學校相同學科崗位的候補人選中按成績的高低確定選調人選,如遇成績相同,依次以教齡長短、學歷、職稱、榮譽高低確定名次先后。
2.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擬選調人員名單分別在縣教育局、博白縣教育信息網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由縣人社局辦理相關調動手續(xù)。
七、時間安排
1.報名:2016年7月11日、12日(地點:各鎮(zhèn)中心小學)。
2.資格審核:7月13日-14日(縣教育局人事股)。
3.辦理調動手續(xù):待定(由縣人社局辦理調動手續(xù))。
八、工作要求
1.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做到嚴密、公正、公平,自覺接受監(jiān)督。
2.被選調的教師要自覺遵守組織紀律,服從組織安排,對不服從組織安排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相應處理。
3.如發(fā)現報考者有提交假證件、證明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選調資格。
本方案解釋權屬博白縣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附件:1.2016年秋季期縣城區(qū)學校選調學科崗位職數表
2. 2016年秋季期縣城區(qū)學校選調教師報名匯總表
3. 2016年秋季期縣城區(qū)學校選調教師申請表
博白縣城區(qū)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縣教育局代)
2016年7月8日
附件1:2016年秋季期縣城區(qū)學校選調學科崗位職數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