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適崗人才,優(yōu)化師資隊伍結構,根據(jù)《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11〕46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免費幼兒師范男生就業(yè)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6〕46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90人,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計劃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崗位、計劃
詳見《靖江市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
1.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2.幼兒教師C崗位,定向招聘靖江籍免費幼兒師范男生(不含2016年畢業(yè)未參加當年招聘教師考試的人員)。
3.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現(xiàn)役軍人;在讀非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的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4.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與本人有《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的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忠誠黨的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規(guī)范意識。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學歷、專業(yè)及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5.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靖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靖江市人社局)、靖江市教育局共同組織,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開選崗、公示、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具體程序和辦法如下: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原則,通過《靖江日報》、靖江教育網(wǎng)、靖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等媒體向社會公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17年5月10日—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地點:靖江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務中心(靖江市合興路36號,靖江市教育局內)。
3.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本人現(xiàn)場報名方式,不接受網(wǎng)上、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本人現(xiàn)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者除須按報名要求提供報名人員的各類報名材料外,還須提供委托書和代報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報名材料
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根據(jù)崗位要求須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靖江市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
(2)1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張;
(3)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4)畢業(yè)證書(學位證);
(5)教師資格證書;
(6)報考語文教師崗位、幼兒教師崗位的須提供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報考其他崗位的須提供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
(7)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8)留學歸國人員、赴臺陸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9)其他社會人員須在進入體檢程序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10)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畢業(yè)生雙向就業(yè)推薦表》,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可延遲至聘用階段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