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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人才工作精神,深入推進人才強市戰(zhàn)略,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根據工作需要,按照省、市有關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文件規(guī)定,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7名教師,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局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公開招聘47名教師,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詳見《河津市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附件1)。
本次招聘單位為河津市教育局下屬學校。依據綜合成績排序,語文學科第1至8名分配在市直小學,9至15名分配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中心校下屬小學;數學學科第1至8名分配在市直小學,9至15名分配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中心校下屬小學;英語學科第1至5名分配在市直小學,6至10名分配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中心校下屬小學;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四個學科分配在市直小學。面試工作結束前,具體下屬學校由河津市教育局依據縣管校聘改革情況統(tǒng)一安排設置,并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網站www.sxhj.gov.cn向社會發(fā)布公告。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行端正;
2.具有崗位規(guī)定的聘用要求、資格條件、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3.報考考生應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有相應的學位證書),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及以下(1992年7月3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可放寬至35周歲(1987年7月3日以后出生);
4.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按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學位)及對應專業(yè)報考,境內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yè)(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學校開具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明;境外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暫未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畢業(yè)(學位)證書的,可提供學校開具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明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如未在正常畢業(yè)時間內取得,則取消聘用資格;
5.報考考生須具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教師資格證,小學崗位要求小學及小學以上學段且學科要與應聘學科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高中教師資格與中職教師資格相互通用,高中教師資格可以向下融通初中、小學教師資格,初中教師資格可以向下融通小學教師資格);
6.退役軍人可報考“退役軍人專項崗位”。
7.職業(yè)院校畢業(yè)生在參加事業(yè)單位招聘時,與普通學校畢業(yè)生同等對待。在符合專業(yè)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yè)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yè)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频膷徫弧
8.報考“退役軍人專項崗位”報名人數不達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取消的招聘崗位計劃轉入同類型崗位進行招聘。
9.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⑴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受紀律處分尚在處分期內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不得報考;
⑵在各級公務員報考和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中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⑶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⑷現役軍人不得報考;
⑸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不得報考(其中,現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⑹委培、定向應屆生不得報考;
⑺通過公開招聘到事業(yè)單位且服務期未滿的人員不得報考;
⑻已有工作單位且單位不同意報考(未出具同意報考證明)的人員不得報考;
⑼在編在崗人員近三年年度考核未達到合格等次的不得報考;
⑽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以上工作經歷、現役、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guī)定外均以公告發(fā)布起始日為截止日。
五、招聘程序
本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發(fā)布公開招聘公告、組織報名及資格初審、考試與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聘用。
第一階段:發(fā)布招聘公告
同時在山西省人社廳官方網站公開招聘專欄https://rst.shanxi.gov.cn/ztzl/zpxx/和河津市人民政府網站www.sxhj.gov.cn向社會發(fā)布公開招聘公告。公開招聘公告內容包括:招聘單位的名稱,招聘崗位和人數,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報名時間,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公告發(fā)布時間不少于7天。
本次招聘的各類信息(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等環(huán)節(jié)的時間及地點)均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網站發(fā)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名考生密切關注并保持聯系方式暢通,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時獲取招聘信息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第二階段:報名
(一)報名
報名方式:網絡報名。將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網站鏈接報名網站端口(報名網站http://hjzz.bmren.cn)。
報名時間:2023年7月17日9:00至7月21日17:00止。
本次公開招聘的相關信息查詢網址為河津市人民政府網站www.sxhj.gov.cn。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必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報名人員報名前要認真閱讀《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2),報名時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并上傳一張本人近期(近3個月)一寸紅底免冠正面證件照(要求:不著制式服裝或與背景顏色相同的上衣,格式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B)。凡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名者自負。
為防止大量報考者集中在臨近報名結束時報名,造成網絡擁堵,請報考者審慎把握報名時間。
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參照教育部專業(yè)目錄執(zhí)行。
(二)資格初審和結果查詢
資格初審由河津市人社局和教育局組織進行。
報名人員請在提交報考申請1日后,登陸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也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資格條件不符合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應達到3:1,若達不到比例要求,需核減、取消、合并招聘崗位數。
核減、取消、合并崗位招聘名額情況,經市招聘領導組研究確定后,筆試開考前在原發(fā)布網站公告。
報名人員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可改報其他相同或相近崗位。未改報其他崗位或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時所交費用將如數退還。報名序號是報名人員上網打印準考證和后期成績查詢的關鍵字符,務必牢記。崗位資格條件和專業(yè)需求等方面的問題,由招聘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三)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按報名網站提示的繳費辦法于2023年7月23日18:00前進行網上繳費。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完成網上繳費的報考人員,請下載打印《河津市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
根據運城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運城市財政局關于轉發(fā)《山西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發(f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運發(fā)改價費字〔2016〕288號),繳費標準為100元。
對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大學生、城市低保、農村低保等報考人員可享受考試費減免政策。享受減免考試費用的報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大學生提供貧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和扶貧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城市低保和農村低保人員提供低保證、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者須在7月24日18:00前辦理減免手續(xù),逾期視作放棄費用減免。
(四)下載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請報名人員密切關注河津市人民政府網站www.sxhj.gov.cn發(fā)布的公告,按要求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忌丛谝(guī)定時間內打印筆試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報名人員請妥善保管好《河津市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和準考證。
具體筆試時間、地點以及后續(xù)公告都將會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網站www.sxhj.gov.cn發(fā)布,請考生隨時關注,不再另行通知。報考人員領取準考證后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都須攜帶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第三階段:考試與資格復審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均采用百分制。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用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小數點后的兩位小數)。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排序。筆試成績也相同的,采用加試面試的方式排序。
(一)筆試
筆試時間及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1)命題和閱卷:委托第三方專業(yè)機構組織實施。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荚嚂r間為120分鐘。筆試合格成績?yōu)?0分。
(3)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教育理論、教育法規(guī)、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等)。
(4)筆試結束后進行雷同卷甄別,嚴肅處理作弊人員。
(二)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按照崗位擬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若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一同進入資格復審。筆試成績不達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如筆試成績合格人數不達1:3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復審對象。筆試成績都不達所報崗位合格分數線的,出現空缺崗位,取消(核減)該崗位。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及相關事項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網發(fā)布。
資格復審由河津市人社局和教育局組織實施,嚴格執(zhí)行審查簽字記錄制度,確保資格審查客觀、嚴謹、公正。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報名登記表、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師資格證、報到證(辦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就業(yè)服務中心出具檔案存放證明材料;已參加工作的需持原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應聘介紹信)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的,該崗位資格復審對象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遞補工作只進行一次(筆試成績需達合格分數線)。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時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網站www.sxhj.gov.cn上進行公布。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在報名網站打印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
所有面試人員須持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
面試采取講課的方式進行。面試考官全部由市外專家擔任,不少于7人。參加面試的考生實行封閉式管理,遲到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面試教材使用我市現行教材。面試工作全程錄音錄像?忌嬖図樞蚺R時抽簽決定,面試滿分為100分,采取講課形式,備課時間40分鐘,講課時間10分鐘。面試成績?yōu)槿サ粢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保留兩位數),當場打分,當場亮分,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否則不能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
如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名額而形不成競爭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方可進入體檢。
面試成績及排名當天在原發(fā)布招聘信息的網站上予以公布。
面試結束后,將考試綜合成績向社會公布。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員。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依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筆試成績仍相同時,組織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確定。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對象按照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
(1)體檢
體檢工作由市衛(wèi)健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通用標準(試用)》《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負擔。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zhí)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2)考察
考察由市人社局統(tǒng)一安排,市教育局組織實施。應聘考生填寫《河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政審表》。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或審核。應屆畢業(yè)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yè)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yè)的畢業(yè)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yè)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qū)、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用人單位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yè)院校、派出所、社區(qū)、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不按規(guī)定參加考察者,視同放棄資格。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主動放棄所空缺的崗位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工作只進行一次。
(五)公示與聘用
1.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經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審定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原發(fā)布招聘信息的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因公示未通過所空缺的招聘名額,不進行遞補。
2.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報經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研究同意后,按程序批復。擬聘人員填寫《山西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和試用期滿考核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聘用?己瞬缓细裾,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的人員,實行最低服務期制度,上崗前需簽訂《服務協(xié)議書》,在5年服務期內(包含試用期)不得辦理調離、辭聘等手續(xù)(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況除外)。
六、領導組織
招聘工作在“河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的統(tǒng)一領導下,由河津市人社局組織實施。在招聘工作的每個環(huán)節(jié)要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每項工作要做到責任到人。一把手要簽署《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責任承諾書》。
七、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要嚴格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不得簡化或合并有關程序。工作中要嚴肅工作紀律,主動接受監(jiān)督,嚴禁有關單位和公開招聘的組織者以任何形式謀私利,搞不正之風。如有違反,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二)招聘工作應當執(zhí)行回避制度,依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規(guī)定:從事招聘的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實行回避。
(三)應考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紀律,如實提交有關證件和材料,對弄虛作假、違規(guī)作弊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并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特別提示:本次公開招聘的各類公開信息均在河津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fā)布,如從其他渠道獲取錯誤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時獲取公開招聘信息的,后果請考生自負。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筆試、面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yè)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本次公開招聘方案未盡事宜由河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18735978070(人社局)
附件:
河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