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教師溫馨提示:近期文武教師網收到舉報,有詐騙分子發(fā)布虛假信息,進行騙取報名費,如信息中涉及報名收費,請各位老師謹慎鑒別,確認無誤后再繳費報名,以免上當受騙,一般教育局組織的招聘才需要支付費用,學校招聘不需要支付,文武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歡迎加入湖南教師招聘群:511548580,考情、招聘信息早知道!
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不斷提升我縣教育品質,經縣委、縣政府同意,2024年我縣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教師。為切實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
二、招聘職位及人數
公開招聘職位30個,高中、職業(yè)中專教師共61名。
1.普通高中教師46名(其中,寧遠一中24名、寧遠二中8名、寧遠三中14名)。
2.職業(yè)中專教師15名。
三、報考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熱愛教育事業(yè)。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以及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適應教育教學工作需要。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1)具有符合應聘崗位資格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已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以及認定教師資格證所需的《普通話等級證書》的可先報名,但在擬聘人員名單公示前需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2024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網上認定已生成教師資格證編號的,提供網上認定生成編號的相關佐證材料,視為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
(2)各職位的具體要求見附件《寧遠縣2024年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
7.學歷必須為國家教育部承認的學歷,報考人員的畢業(yè)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實物)必須在2024年5月10日前取得;報考人員系2024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的,學歷(學位)證書應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相關業(yè)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yè)生,分別按照中專、大專、本科學歷同等對待。入伍大學生畢業(yè)退役后一年內的,視同當年的應屆畢業(yè)生,可作為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相關職位。參加西部計劃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志愿者,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研究生支教團志愿者自研究生畢業(yè)時開始計算),參加機關事業(yè)單位考錄(招聘)享受應屆畢業(yè)生的相關政策。
報考人員的所學專業(yè)應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一字不差填寫。專業(yè)審查參照《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進行。所學專業(yè)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職位專業(yè)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yè)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的,由縣教育局研究認定報縣人社局備案。
年齡要求: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8年5月10日——2006年5月10日期間出生的)。
8.有戶籍要求的職位,報考人員戶口在公告發(fā)布之日前應在所要求的行政區(qū)域。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因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被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屆畢業(yè)生、現役軍人。并且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屆畢業(yè)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報名;
6.未滿試用期和被(錄)聘用后與招聘單位約定了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人員;
7.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8.已被聘用為寧遠縣中小學校的正式在編教師;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0.法律、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
在寧遠縣人民政府網、寧遠智慧就業(yè)(寧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寧遠教育微信公眾號發(fā)布公告,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1.報名時間:2024年5月10日至5月12日。
2.報名地點:寧遠縣教育局人事股。寧遠一中、寧遠二中、寧遠三中、寧遠職業(yè)中專等4所學校安排工作人員統(tǒng)一到教育局人事股參加報名工作。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4.報名要求及開考比例:
(1)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2)報名時需提供以下資料:①《報名登記表》;②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4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加蓋畢業(yè)院校公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以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的個人《學籍在線驗證報告》;③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④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張;⑥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⑦報考退役軍人定向招聘職位的(職位代碼240108、240110),需提供退役證明及戶口本。⑧委托他人代理報名資格審查事項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書寫的委托書,報考人員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報考時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須提供:教師資格認定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等師范類相關專業(yè)證明,《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二級乙等及以上,應聘語文教師的,需提供二級甲等及以上證書)。
(3)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本招聘公告及附件等內容,在報名時準確填寫本人報名信息,及時、準確選擇合適的崗位填報。不得瞞報或謊報本人信息。誠實填寫本人簡歷(從初中開始填寫,前后時間要連貫),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個人信息和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筆試、面試(試教)、體檢、考察、聘用等資格;報考人員擾亂報名秩序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4)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確保能夠及時聯系。聯系電話如有變更,須及時告知招聘單位。因提供錯誤聯系電話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5)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
(6)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的專業(yè)、學歷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報考人員咨詢寧遠縣教育局人事股(13874720287)。
(7)此次招聘原則上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比例達到1:3方能開考。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取消或核減相應崗位招聘計劃。少數專業(yè)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審批后,方可降低開考比例,但不得降低至1:1。
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招聘單位要求降低開考比例開考的,須專題報告,經主管部門同意,并報縣人社局批準后方能開考。減少或取消的招聘名額在報名結束后7日內公布,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在發(fā)布公告后兩個工作日(上班時間)到寧遠縣教育局人事股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五、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學校負責初審,縣教育局復審,縣紀委監(jiān)委駐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組全程監(jiān)督。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和職位表,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填寫的信息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六、筆試(滿分100分)
1.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另行公告通知,筆試地點以準考證上的地點為準。
筆試準考證領取:筆試前1天憑有效身份證到寧遠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
2.筆試內容:招聘筆試科目為一科,筆試為閉卷考試,實行百分制,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四舍五入。具體內容如下:
(1)普通高中教師:考相應的學科知識。
(2)職業(yè)中專教師:考相應的學科專業(yè)知識。
3.筆試成績公布與查詢:筆試后三個工作日在寧遠縣人民政府網公布考生筆試成績。對成績有異議的考生可在筆試成績公示后兩個工作日(上班時間)由本人到指定地點(寧遠縣教育局205室人事股)遞交書面復查申請,按程序進行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七、面試(滿分100分)
1.面試時間:待定(另行通知)
2.面試地點:待定(另行通知)
3.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確定面試對象。
(1)根據招聘職數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經批準降低比例開考或實際參考人員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2)如出現末位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則一并入圍面試。
4.面試名單公示前,如有放棄面試資格的可按成績依次遞補符合面試資格名額。面試名單公示后,面試入圍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面試名額不遞補。對參加面試的人員未達到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參加面試,但面試成績需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列為體檢對象。
5.面試范圍:
(1)普通高中教師:本縣現行高一年級第一學期(必修一)對應學科教材內容。
(2)職業(yè)中專教師:職業(yè)中專教師崗位試教使用以下版本教材,①語文:《語文》(基礎模塊)下冊,教育部組織編寫,高等教育出版社;②數學:《數學》(基礎模塊)下冊,教材發(fā)展研究所組編,高等教育出版社;③英語:《英語2》(基礎模塊),教材發(fā)展研究所組編,高等教育出版社;④中職體育教師:《體育與健康》,楊鐵黎陳鈞主編,國家開放大學出版社;⑤中職歷史教師:《歷史》(基礎模塊),教育部組織編寫,高等教育出版社。
職中體育教師崗位的面試包括專業(yè)素質測試和試教,其中專業(yè)素質測試占50%、試教成績占50%。
6.面試方式:采取試教形式進行。試教者通過抽簽確定試教課題,并在規(guī)定時間、規(guī)定地點備課,然后當堂上課。備課時間在30分鐘以內,試教時間在10分鐘以內。評委根據試教的表現當場評分。考點準備試教用教材、教具。
7.成績合成:筆試、面試分別各占考試總成績的50%(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偝煽兿嗤,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八、體檢
(一)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聘職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考生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為體檢對象。體檢工作由教育局組織實施,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人社局部門負責全程監(jiān)督。
(二)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yī)院為初次體檢醫(y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三)對外科、內科、胸透X線片等基本健康體檢項目,高校畢業(yè)生近6個月內已在合規(guī)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的,用人單位應當認可其結果,原則上不得要求其重復體檢,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四)不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因體檢不合格或放棄而出現的職位空缺,按照應聘職位考生的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1次。
九、考察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為考察考核對象?疾炜己斯ぷ饔煽h教育部門會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全面了解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和現實表現等情況。了解有無違反紀律規(guī)定情形,具有前述情形的依照相關紀律條規(guī)確定是否聘用;核查是否屬于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了解有無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其他違法犯罪記錄,發(fā)現具有前述行為記錄的不得聘用。
同時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核實其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因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而出現的職位空缺,按照應聘職位考生的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1次。
十、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審核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寧遠縣人民政府網、寧遠智慧就業(yè)(寧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寧遠教育微信公眾號統(tǒng)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反映的,由縣紀委監(jiān)委駐教育局紀檢組、人社及教育部門調查核實,并依規(guī)進行處理。
因公示未通過或擬聘用人員公示后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聘用名額不進行遞補。
十一、聘用審批及鑒證
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查實無問題的擬聘人員,報寧遠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同意后,按程序辦理進編、進人手續(xù),其編制納入縣教育局管理,實行縣管校聘。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yè)的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按有關規(guī)定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并由寧遠縣人社局進行合同鑒證。不能按本方案要求的時間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的不予聘用。
十二、編制管理、工作待遇及安排
(一)編制管理:招聘的高中、職業(yè)中專教師為寧遠縣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編制。
(二)待遇:按照國家、省、市、縣政策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同等人員的待遇標準執(zhí)行。
(三)工作安排:高中學校、職業(yè)中專學校的到校進人計劃,安排在寧遠一中、寧遠二中、寧遠三中、職業(yè)中專任教,最低服務期均為5年。
十三、特別提示
(一)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考試聘用的各個環(huán)節(jié)。
(二)報考人員請選擇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官方網站查看簡章(公告)及相關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轉載信息造成的一切報考失誤,由本人自行負責。
(三)本次公開招聘筆試、面試、考核等所需費用由縣財政負擔,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四)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方式暢通,并及時了解相關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招聘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五)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反考試考核紀律。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聘用后放棄的人員,記入寧遠縣事業(yè)單位聘用考試誠信庫,2年內不得報考寧遠縣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六)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嚴格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要求,執(zhí)行回避。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組織公開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必須回避。
(七)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的專業(yè)、學歷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報考人員咨詢寧遠縣教育局人事股。
咨詢電話:13874720287(寧遠縣教育局人事股);
監(jiān)督電話:
0746—7235980(縣紀委監(jiān)委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jiān)察組);0746-7321633(縣紀委監(jiān)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組)。
(八)本簡章未盡事宜解釋權歸寧遠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附件5:寧遠縣2024年公開招聘教師筆試成績復查申請表.doc
附件6: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xlsx
寧遠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