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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進學前教育優(yōu)質發(fā)展,緩解我市公辦幼兒園師資緊缺壓力,根據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指導意見》(浙人社發(fā)〔2012〕194號)《溫州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公辦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溫教〔2015〕22號)和《龍港市公辦幼兒園勞動合同制教職工聘用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教師3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以及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年齡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
1.現役軍人、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工作人員、龍港市公辦幼兒園在崗勞動合同制教師、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在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在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在讀研究生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戶口尚在遷移的人員(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7月2日)。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guī)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條件和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具體崗位及要求
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2024年龍港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辦幼兒園勞動合同制教師崗位一覽表》(附件1)。專業(yè)審查認定參考《2024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參考目錄》,目錄中未列入的專業(yè)或各高校新設專業(yè),以及國(境)外高校專業(yè),如與崗位要求的專業(yè)相近、相似的,由報考人員提供相應的學習課程及培養(yǎng)目標等佐證資料,證明確實相近、相似的,本著“宜寬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選拔”的原則進行審查認定。
碩士研究生可以根據自己的專業(yè)背景申報學科崗位,報考崗位須與教師資格證書學科相對應且與本科所學專業(yè)對口或研究生所學專業(yè)對口。
四、報考程序和辦法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yōu)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考程序
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絡方式進行。
1.報名和資格初審
網址:https://lgshsyj.zhaopin.zj.cn
報名時間:2024年7月9日9時—7月11日14時
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7月9日9時—7月12日14時
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崗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tǒng)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相關信息,逾期不再受理。僅注冊不報名的,視為無效報名。
報考人員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后,由用人單位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須上網查詢資格初審結果,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受報名人數等因素影響,各位報考人員要盡早報名,認真選擇報考崗位,并盡量預留足夠的資格初審時間。
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行為的,根據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對初審結果有異議的,要于7月11日上午11:30前以書面形式向龍港市社會事業(yè)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地址:龍港市行政副中心2號樓507辦公室)。
2.繳費確認
時間:2024年7月13日9時—7月15日17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網報平臺進行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根據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公務員錄用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費收費的復函》(浙價費〔2018〕21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考試費用為50元。未按時繳納考試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3.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時間:2024年7月18日9時—7月19日17時
已完成繳費人員登陸招聘考錄系統(tǒng)打印筆試準考證,憑打印的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筆試。在此期間,準考證遺失的可自行登入再次打印。
(二)筆試
1.筆試內容:報考崗位相關學科專業(yè)知識及教育教學理論知識(其中學科專業(yè)知識占70%,教育教學理論知識占30%)。相關學科專業(yè)知識及教育教學理論知識,不指定參考書目和范圍,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2024年7月20日(星期六)9:00--10:30,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合格分數線:本次筆試設合格分數線(60分),未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不能列為資格復審對象。
4.入圍資格復審條件:
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擬試課對象(如低于開考比例直接進入試課)。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列為擬試課對象。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生或獲取省級優(yōu)秀畢業(yè)生或校級優(yōu)秀畢業(yè)生榮譽的,無需筆試直接入圍資格復審,且不占相同崗位入圍資格復審名額。
(三)資格復審(必須本人到場)
1.資格復審對象名單、時間、地點將在龍港市人民政府網公布。
2.資格復審僅對列為擬試課對象的報考人員進行。由龍港市社會事業(yè)局組織對擬試課對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對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發(fā)放《試課通知書》,試課具體時間、地點見通知書。
3.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專業(yè))資格條件不相符者,資格復審不通過;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接受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試課資格;凡在試課4天前(不含試課當天),具有試課資格的人員向市社會事業(yè)局書面確認不參加試課的。
出現以上情況的,其空缺試課資格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此類遞補只進行一次。其他出現的試課空缺情況不再遞補。
請符合遞補條件的報名對象須保證手機暢通,因無法聯系到考生的(首次聯系無果后,發(fā)送短信提醒,半小時內再經2次電話聯系,仍無法聯系的),視為自動放棄遞補入圍資格復審。
4.資格復審需隨帶材料: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隨帶下列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應按順序裝訂。復審合格者交齊復印件,不合格者不收材料
(1)報名系統(tǒng)下載打印《2024年龍港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辦幼兒園勞動合同制教師報名表》,一式一份,由考生本人簽名,作為材料封面。
(2)本人身份證正反面、戶口簿(戶主頁<第一頁、有登記地址頁>、本人頁)。
(3)已取得學歷學位的須提供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注:①2024年當年應屆畢業(yè)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②國<境>外留學歸來報考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4)相應教師資格證:已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考生須提供與報考崗位學段學科相適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持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或<高校出具的符合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證明>以及普通話等級證書)。
(四)試課
(1)試課時間:《試課通知書》上的時間為準。
(2)試課內容:報考崗位的教材內容。
(3)試課分值:總分100分,試課成績低于70分,不予錄取。
(4)試課形式:采用模擬課堂的形式進行試課,準備時間為40分鐘,試課12分鐘。主要考查教學設計能力、掌握教學內容能力、教學組織能力、教學基本素養(yǎng)、儀表儀態(tài)等。
(5)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試課的,視作自動放棄。
(五)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對象(遇總成績同分的,則依次按以下順序確定參加體檢、考察對象①試課成績高者優(yōu)先;②資格復審時提供的學歷高者優(yōu)先;③畢業(yè)證書落款時間(計算至月份)早者優(yōu)先;④若以上均相同,則通過抽簽確定。
筆試成績僅作為進入資格復審的依據,考試總成績?yōu)樵囌n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六)體檢、考察
體檢按《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健康合格證》執(zhí)行,體檢費自行承擔,半年內已取得以上證件的人員可憑證申請免檢。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zhí)行,考察內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
體檢對象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空缺體檢、考察資格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此類遞補只進行一次。
入圍體檢人員在妊娠期內的,須在體檢工作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年內完成體檢,否則取消入圍考察資格。體檢合格的確定為入圍考察人員。
報名時尚未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并提供相應證書,否則按考察不合格處理。報名時尚未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按考察不合格處理。
五、公示、擇崗與聘用
1.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相關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經公示無異議的擬錄用人員,需參加龍港市社會事業(yè)局組織的公開擇崗(女教師因懷孕而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體檢的,先參加崗位選擇,待體檢合格后,再辦理有關手續(xù),正式予以聘用)。擇崗辦法和具體崗位設置另行發(fā)文。
2.擇崗后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不按規(guī)定時間辦理的,取消聘用資格。經公示后的擬聘用人員因各種原因取消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3.在職人員應自行負責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
4.勞動合同制教師與聘用幼兒園簽訂《勞動合同書》,勞動合同制教師的平均工資標準參照《龍港市公辦幼兒園勞動合同制教職工聘用管理暫行辦法》(附件3)執(zhí)行。
六、其他告知事項
1.戶籍參照《2024年龍港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辦幼兒園勞動合同制教師崗位一覽表》,其中溫州市戶籍含溫州市各縣(市、區(qū))。
2.國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yè)時間及所學專業(yè)的認定,以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對其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3.報考人員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身份證。身份證遺失或過期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4.資格審核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在資格審核時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及聘用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或在招聘全過程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與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5.因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且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6.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fā)布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7.招聘勞動合同制教師工作事關教育事業(yè)發(fā)展大局,涉及人民群眾和畢業(yè)生切身利益和社會穩(wěn)定,招聘工作經中共龍港市委組織部同意,由龍港市社會事業(yè)局組織,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正、公平。
8.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龍港市社會事業(yè)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龍港市社會事業(yè)局人事科0577-59911872、0577-68662770
監(jiān)督電話:
龍港市社會事業(yè)局機關黨委0577-59911863
附件1 2024年龍港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辦幼兒園勞動合同制教師崗位一覽表.docx
附件2 2024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參考目錄.xlsx
附件3 龍港市公辦幼兒園勞動合同制教職工聘用管理暫行辦法.pdf
龍港市社會事業(yè)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