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合浦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招聘工作方案
為做好我縣2014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以下稱“特崗教師”)招聘工作,根據自治區(qū)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編辦《關于做好2014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崗[2014]1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中央編辦《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6]2號)精神為指導,堅持“競爭上崗、擇優(yōu)聘用”原則,把一批優(yōu)秀的高等院校畢業(yè)生招聘到我縣農村義務教育學校特設崗位任教,進一步解決教師總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問題,提高教師隊伍整體水平,促進教育事業(yè)健康快速均衡發(fā)展。
二、領導小組
為加強特崗教師招聘工作組織領導,經研究決定成立合浦縣2014年特崗教師招聘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三、招聘計劃
學校類別 |
招聘計劃 | |||||||||||
農村初中 |
合計 |
政治 |
語文 |
數學 |
物理 |
化學 |
歷史 |
地理 |
英語 |
信息 |
體育 |
美術 |
50 |
5 |
10 |
5 |
5 |
5 |
2 |
2 |
10 |
2 |
2 |
2 |
四、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錄管理系統(tǒng)(廣西)”2014年報考資格審核合格的報考人員,以教育廳公布的名單為準。
五、招聘考試
報考人員必須參加2014年合浦縣特崗教師招聘考試,依據考試成績擇優(yōu)聘用。
(一)考試形式:筆試
(二)考試科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科合一卷,滿分為100分)。
(三)考試地點:合浦縣縣城內(以《準考證》標注的為準)。
(四)考試時間:2014年7月5日(以《準考證》標注的為準)。
(五)準考證辦理:經網上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請于2014年7月1日至7月4日上班時間持本人報名表、身份證、畢業(yè)證(未領畢業(yè)證的由學校開具證明)、教師資格證、報到證、就業(yè)推薦表、優(yōu)先聘用證件等材料(均為原件,同時提交A4紙復印件各1份,按以上順序裝訂成冊)及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張(背面用鉛筆標注姓名及報考崗位)到廣西合浦縣廉州鎮(zhèn)小北街44號合浦縣教育局政工股辦理準考證,逾期不辦理準考證按自動放棄處理。
聯(lián)系電話:0779—7293406。
六、資格復查
依據招聘計劃,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按1:1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查人員,資格復查按以下要求進行:
(一)資格復查內容:身份證、畢業(yè)證(未領畢業(yè)證的由學校開具證明)、教師資格證、報到證、就業(yè)推薦表、優(yōu)先聘用有關證件等材料。
(二)報考人員必須對提交的紙質材料和網上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資格復查中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或紙質材料原件、復印件和網上填報信息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所有責任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不按規(guī)定提交資格復查材料的視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三)因資格復查不合格出現(xiàn)崗位空缺,將在報考同一崗位的其他人員中按招聘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遞補。
七、體檢
(一)根據考試成績和資格復查合格人員情況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導致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崗位空缺,將在報考同一崗位的其他人員中按招聘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遞補。
八、擬聘人員的確定
根據招聘計劃、考試成績、資格復查合格和體檢合格的人員情況確定擬聘人員,經縣人社局審核,報縣政府同意后,再報自治區(qū)教育廳等有關部門公示、審批,并由縣教育局將經審批的人員名單分別報縣人社局、縣編委辦、縣財政局備案。
九、崗前培訓
通過教育廳審批的擬聘人員必須參加由合浦縣教育局組織為期120學時的崗前培訓,培訓合格聘用上崗,不按要求參加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聘用
(一)經教育廳公示、審批、崗前培訓合格的擬招聘人員,由合浦縣教育局商縣人社局根據擬聘人員的志愿、招聘考試成績并結合崗位需求統(tǒng)一分配,擬聘人員無特殊原因必須服從分配。
(二)擬聘人員與受聘學校簽訂聘用協(xié)議書,正式聘用上崗。
十一、管理
(一)特崗教師服務期間必須嚴格按照《合浦縣教師管理規(guī)定(暫行)》等有關規(guī)定履行合同義務,接受聘用單位的管理和考核,戶口和檔案關系按公辦教師手續(xù)辦理。
(二)尚未取得教師資格的特崗教師,在服務期內必須自覺參加教師資格考試,申請相應的教師資格。服務期滿仍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特崗教師,服務期滿后將不能辦理轉崗手續(xù)。
十二、其他
(一)特崗教師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按有關政策法規(guī)執(zhí)行,招聘各個環(huán)節(jié)接受報考人員、社會輿論和干部群眾監(jiān)督,如發(fā)現(xiàn)循私舞弊或弄虛作假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立即予以制止,并視情節(jié)輕重按規(guī)定對有關單位和個人嚴肅處理。
(二)本次招聘工作必須于7月20日前完成。
(三)監(jiān)督電話:0779—7216398 0779--7298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