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吉安市保育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jù)吉安市保育院現(xiàn)有教師不足的狀況和教育教學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F(xiàn)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領導機構
成立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和學校等單位相關人員組成的招聘工作小組。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在編制限額內,按照崗位設置所需條件要求,招聘德才兼?zhèn)鋬?yōu)秀人才。
三、招聘崗位及數(shù)量
幼兒教師3名。
四、招聘崗位條件
1.熱愛幼教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良好,恪守教師職業(yè)道德,身體健康;
2.全日制中專及以上應、歷屆畢業(yè)生,學前教育或藝術類專業(yè),35周歲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備幼兒園及以上教師資格證,非在編人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備報考資格: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試用期內尚未轉正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其他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等情形。
五、招聘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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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名時間:12月16日至17日。
2.報名地點: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具體地點為:吉安市保育院。
3.報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書和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
現(xiàn)場填寫《吉安市事業(yè)單位應聘人員考試報名表》(一式二份),經(jīng)現(xiàn)場工作人員初審確認后方可報名。
4.考試收費:按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執(zhí)行。
5.報考人數(shù)的比例要求:招聘崗位名額與報考人數(shù)需達到1:3的比例,方可開考。
6.資格審查:招聘學校負責資格初審,市教育局負責對筆試入闈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招聘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監(jiān)督檢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于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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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先面試(含試教、加試)、再筆試的方式進行。
1.面試
。1)招聘崗位的面試包括試教和加試。試教前20分鐘向試教者明確試教內容,當場備課,當場試教,并公布試教成績。試教內容為上展示課,使用教材為華東師大版《幼兒園建構式課程》大班教材,試教時間10分鐘,試教總分為100分。
加試包括必選項和自選項,總分為100分。必選項為語言,自備幼兒故事一則,要求脫稿,3分鐘以內完成,總分為40分。自選項為美術、鋼琴、舞蹈、唱歌四項選三項,每個項目總分為20分。美術為現(xiàn)場抽題主題簡筆畫,10分鐘內完成;鋼琴為自備鋼琴曲一首,時長不超過3分鐘;唱歌為自備歌曲一首,時長不超過3分鐘,伴奏帶自備;舞蹈為時長不超過3分鐘,有技巧展示的舞蹈,風格不限,服裝、音樂自備。
。2)面試時間:12月20日。
。3)面試地點:吉安市保育院。
2.筆試
。1)筆試的命題、考試、閱卷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協(xié)同市教育局共同組織。筆試內容為《幼兒園試行綱要》、《3-6歲兒童學習與發(fā)展指南》。筆試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總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12月21日下午。
。3)筆試地點:吉安市保育院。
。4)根據(jù)面試成績(試教成績+加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人數(shù)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筆試參考對象,如果出現(xiàn)面試成績相同者,則按試教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筆試參考對象。如因考生自動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出現(xiàn)的空額,按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相同的,按試教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最后成績=試教成績×40%+加試成績×40%+筆試成績×20%。
(三)體檢
根據(jù)招聘崗位數(shù),按考生考試最后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試教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列入)。如應聘人員考試最后成績相同,則以試教成績的高低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試行)(贛教發(fā)〔2010〕09號)。如因考生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等出現(xiàn)的空缺崗位,再按照考生最后成績(最后成績相同的,按試教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依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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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學校會同市教育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擬聘用教師的德才表現(xiàn)以及有無違法違紀行為。根據(jù)考察結果,由市教育局確認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吉安教育網(wǎng)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如有舉報經(jīng)查屬實者,取消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
六、辦理聘用手續(xù)
經(jīng)考察公示后的合格人選,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聘用相關手續(xù)。新聘用教師一律實行人事代理,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后,招聘學校與受聘教師簽訂正式聘用合同。所招聘教師服務期不少于5年。所有聘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均按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七、咨詢、監(jiān)督舉報電話
1.咨詢電話
吉安市教育局人事科:8224865
吉安市保育院聯(lián)系人:王老師 18370639336
2.監(jiān)督舉報電話
吉安市教育局監(jiān)察室:8230975
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吉安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