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5年水寨中學等7所學校選調(diào)教師的公告
根據(jù)我縣有關學校教師需求情況,經(jīng)研究決定,對水寨中學、五華中學、安流中學、縣一小、南山小學、縣五小、實驗幼兒園教師缺額進行補充,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工作方法:
按定校、定學科、定人數(shù)通過考試形式擇優(yōu)補充,凡符合條件者按專業(yè)對應學科報考,通過崗位技能知識閉卷考試,張榜公布成績,公開、公平、公正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用。
二、招考名額:詳見《2015年我縣7所學校各學科教師缺額補充表》
三、招考對象和條件:
1、招考對象:我縣在編在崗公辦教師。
2、招考條件:
(1)學歷要求:報考高中教師必須是全日制師范類本科(含本科)以上學歷,報考初中教師必須是全日制師范類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報考小學及幼兒園教師須具有中師(含中師)以上學歷。
(2)專業(yè)要求:按招考需求憑對口專業(yè)報考(以畢業(yè)證所示專業(yè)為準。)
(3)任教年限:本科生必須在本縣公立學校任教滿1年以上,大專生必須在本縣公立學校任教滿5年以上(幼師和學前教育除外)。高中面向全縣中小學教師中招考,初中面向全縣初中學校任教的教師中招考(近三年必須在初中任教),小學面向全縣初中學校教師中招考(近三年必須在初中任教),幼兒園面向全縣初中學校(學前教育、幼兒教育專業(yè))教師中招考(教齡必須滿三年以上)。
四、招考原則與辦法:
1、報考要求:
(1)凡符合條件的對象應于2015年7月28日至7月31日到縣教育局三樓大會議室報名,報名時,須持由單位出具的任教證明(蓋單位公章及校長簽名)和畢業(yè)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寸正面彩色近照2張。經(jīng)資格審查合格后,由縣人社局核發(fā)準考證。
(2)報考水寨中學的教師,必須在8月3日至5日到水寨中學面試,經(jīng)面試合格后再由縣人社局核發(fā)準考證。未獲取水寨中學報考資格的人員,可在8月6日前到教育局人事股補填報其他相應學校志愿。未按時辦理補報手續(xù)的,按自動放棄報考處理。(水寨中學聯(lián)系人:楊茂華電話:13826611738;)
2、考試內(nèi)容:《教育學》、《心理學》、《教師法》、《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2015年1至6月時事。
3、考試方法:實行閉卷考試。
4、考試時間:2015年8月12日
考試地點:興華中學
5、錄用辦法:按定學校、定學科、定人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用,如第一志愿錄取不足,再從第二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用。
特此通告。
五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五 華 縣 教 育 局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