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師范學院公開招聘編制外專職輔導員簡章
為加強輔導員隊伍的建設,解決專職輔導員緊缺的問題,經(jīng)學校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專職輔導員10名。
一、 指導思想
以優(yōu)化我校輔導員隊伍結構,提高隊伍整體水平為指導,堅持“凡進必考”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通過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為我校選拔符合崗位要求、踏實肯干的優(yōu)秀人才。
二、 招聘崗位數(shù)
2017年包頭師范學院公開招聘編制外專職輔導員崗位計劃表 | ||
崗位名稱 |
崗位數(shù) |
資格條件 |
編制外專職輔導員(一) |
4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中共黨員,男生。 |
編制外專職輔導員(二) |
4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中共黨員,女生。 |
編制外專職輔導員(三) |
2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中共黨員,能夠熟練使用蒙語和漢語交流。 |
三、 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中共黨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人文素養(yǎng)。
3.熱愛黨的教育事業(yè),熱愛本職工作,有強烈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和服務意識,有較強的協(xié)調溝通表達能力,潛心服務育人,顧全大局,服從安排,樂于奉獻。
4.思想品德好,遵守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為人師表。
5.身體健康,具備勝任應聘崗位工作的身體條件。
6.年齡不超過30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時間2017年4月15日)。
7.應具備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獲得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31日)。本科、碩士階段均為全日制,各階段學歷證書、學位證書雙證齊全。
(二)下列人員不在應聘范圍:
1.現(xiàn)役軍人。
2.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3.定向招錄培養(yǎng)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待遇
本次招聘的編制外專職輔導員為非事業(yè)單位編制校聘人員。工資
待遇按照《包頭師范學院編制外人員聘用管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工資標準2479元/月,試用期滿合格者,簽訂勞動合同,工資標準為3479元/月,學校給予繳納五險。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應聘者報名,將個人簡歷、《包頭師范學院招聘編制外專職輔導員報名表》發(fā)至郵箱rcb@bttc.edu.cn
注:(1)個人簡歷中須含本科、碩士畢業(yè)證、學位證掃描件;
(2)碩士應屆畢業(yè)生可暫不提供碩士階段證明;
(3)有工作經(jīng)歷者請在簡歷中做詳細說明;
(4)請到我校校園網(wǎng)人事處主頁下載中心下載《包頭師范學院招聘編制外專職輔導員報名表》;
(5)發(fā)送郵件時請將郵件標題寫為擬應聘崗位名稱及真實姓名如“編制外專職輔導員張某某”。
2、應聘人員須對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后果自負。
3、采取網(wǎng)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從2017年4月15日—4月25日24:00截止。聯(lián)系人:馬楠;聯(lián)系部門:人事處;聯(lián)系電話:0472-6193031。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要求
(1)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資格審查人員嚴格按照《包頭師范學院公開招聘編制外專職輔導員崗位計劃表》上明確的崗位資格條件審查把關,做到客觀、公正、及時。
(2)資格審核查驗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一律取消考試資格。
2、核驗證件材料
(1)核驗時間及地點:2017年4月28日上午8:30-12:00,請應聘人員到包頭師范學院行政樓423辦公室核驗。
(2)核驗材料主要包括:
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本、碩、博畢業(yè)證、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歷驗證報告(需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xlcx/進行學歷驗證并打印報告);
③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原件。
④應聘人員屬于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或企業(yè)職工的,需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
⑤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需攜帶學生證。
⑥黨員證明材料。
⑦學校、原工作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鑒定或證明材料。
3、公示
(1)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在學校網(wǎng)站上進行公示。
(2)2017年4月28日上午,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者到人事處領取準考證(注:不再電話通知本人)。
六、考試
(一)開考
應聘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之比原則上不低于3:1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經(jīng)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根據(jù)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和取消崗位招聘計劃。被降低開考比例的崗位、核減崗位和取消崗位,到包頭師范學院網(wǎng)站上及時公布。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時間為2017年5
月5日上午9:00-11:00,面試時間為2017年5月6日上午8:30(注:考試遲到者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1、筆試
(1)筆試滿分為100分。采用閉卷方式進行,考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
(2)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60分,低于60分不得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擬進入面試范圍人選按照(一)、(二)、(三)三類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1:3的比例確定,末位出現(xiàn)成績并列的考生全部進入面試。
(3)應聘人員需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
(4)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包頭師范學院網(wǎng)站上公布。
2、面試
(1)面試滿分100分,時長為10分鐘。面試按照編制外專職輔導員(一)、(二)、(三)三類崗位進行,編制外專職輔導員(三)崗面試時采用蒙漢雙語交流面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語言能力、應變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解決問題能力等綜合素質。
(2)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80分,凡面試成績低于80分的應聘人員,不計算排名、不進入體檢考核程序。如同一崗位全部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都低于80分,則取消該崗位本次招聘。
3、成績排名及公布
(1)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2)依據(jù)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范圍的人選。末位出現(xiàn)總成績并列者,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范圍。進入體檢范圍的應聘者名單,在學校網(wǎng)站上公布。
(三)考試管理
1、筆試
(1)試題命卷、制卷、閱卷實行封閉管理。命題、試卷運轉、交接等考務工作嚴格執(zhí)行人事考試保密制度,全程由學校紀委監(jiān)督。
(2)筆試試題和面試試題由學校組織專家進行,命題專家須遵循保密制度,簽訂保密協(xié)議。
(3)應聘人員需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
2、面試
(1)面試設立考官組?脊俳M由7名專家擔任?脊俳M成員由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2)面試使用標準化考場,設有獨立的候考室、備課室、試講室、候分室。
3、考試結束后,對應聘人員的各類試卷、《考官評分表》、《應聘人員成績匯總表》、面試資料等原始材料,整理建檔(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七、體檢
(一)應聘者身體條件要求: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執(zhí)行。
(二)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因未參加體檢被取消資格的,從參加考試的應聘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三)體檢工作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到學校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注: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公示與聘用
(一)根據(jù)應聘人員的總成績以及體檢情況,學校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學校網(wǎng)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二)公示結束后,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三)學校與應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新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兩年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招聘工作的監(jiān)督
學校紀委對招聘工作實行全程監(jiān)督。如面試考官與參加應聘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實行回避制度。對違反有關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紀律處分;對違反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應聘資格(監(jiān)督電話:包頭師范學院紀委,0472-6193011)。
十、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任何以包頭師范學院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wǎng)卡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無關。
(二)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三)本方案由包頭師范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包頭師范學院
2017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