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寧河區(qū)2016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
一.6月12日,符合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條件的人員了解認定相關政策,網(wǎng)上下載打印《思想品德鑒定表》、《體檢表》以及《2016年天津市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提交申請確認單》(網(wǎng)址:www.tjgspx.cn)
二.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員于2016年6月13日—14日到寧河區(qū)中醫(yī)醫(yī)院參加體檢(體檢人須空腹、帶身份證、粘有照片的體檢表、體檢費)。
三.符合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條件的人員于2016年6月14日,完成個人網(wǎng)上申請和信息錄入,填寫并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W(wǎng)上申請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http://www.jszg.edu.cn→在主頁右側“教師資格認定網(wǎng)上申報”下選擇“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參加國考合格人員選擇“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進行網(wǎng)上申報和申請表打印。參加天津市考試的考生,選擇的認定機構和確認點應與參加考試時一致;參加國考的考生,選擇的認定機構和確認點應為戶籍或學校、工作單位所在區(qū)縣。
四.符合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條件的人員提出認定申請、提交相關認定材料(必須本人于2016年6月16日---18日到寧河區(qū)師范進修學校培訓辦公室辦理審核確認手續(xù),否則不予受理)。
(一)提交申請及材料:檔案袋注明姓名、學科、資格種類、聯(lián)系電話及以下材料名冊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正反面打印)、1.5寸藍色背景照片3張,(一張辦證,注明姓名、資格種類,另兩張貼在表上)
2.《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和確認單原件
3.天津市戶籍的,提供本人的戶口頁,非本市戶籍在天津工作的需提供勞動合同及本市人事機構出具的存檔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本市應屆畢業(yè)生不行提供);
4.本人身份證、國民教育系列學歷證書(應屆本、專科畢業(yè)生提供學院開具的畢業(yè)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或免測普通話的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6.教學能力考試合格證原件;(參加國考的交考試合格證書)
8.體檢表原件及復印;
(二)現(xiàn)場確認地址:寧河縣師范進修學校(蘆臺四中辦公樓一樓培訓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