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秋季禹會區(qū)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公告
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安徽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政策解釋口徑》及安徽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16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教資〔2016〕2號)精神,現(xiàn)將我區(qū)2016年秋季認定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受理對象及范圍
(一)受理對象:在禹會區(qū)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包括:
1、符合《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政策解釋口徑》直接認定條件的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生。
2、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并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人員。
(二)受理范圍:
1、戶籍或工作單位在禹會區(qū)申請認定初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
2、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在畢業(yè)前最后一個學期,原則上向就讀學校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認定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也可向戶籍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
二、認定條件
1、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單位在禹會區(qū)的中國公民;
2、應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3、具有《教師法》、《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及《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和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實施細則的通知》所規(guī)定的國民教育系列的學歷;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并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5、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申請初中、小學語文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
三、認定流程
認定教師資格須經網上報名、現(xiàn)場確認、體檢、專家審查委員會審查以及網上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對確認通過的申報人員發(fā)放教師資格證書。
(一)網上申報
1、我區(qū)2016年秋季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1日—19日的8:30-22:00。
2、報名程序
(1)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進行網上報名,其中,持有“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從“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教師資格申請報名注冊及認定進度查詢,其他申請人從“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報名注冊及認定進度查詢。
(2)申請人在網上申報時須提交近期正面免冠電子照片,照片寬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過20k,jpg格式;電子照片須是與教師資格申請表、教師資格證書上粘貼的照片同一底板。
(3)核對所填報名信息。
(4)確認無誤后提交報名信息。
(5)提交成功后,系統(tǒng)返回此次報名生成的報名號,請申請人牢記報名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電子郵箱、密碼及系統(tǒng)生成的報名號,這些資料是以后修改報名信息以及現(xiàn)場確認時的重要查詢條件。
(6)申請人須牢記設定的登錄密碼,忘記登錄密碼不能登錄的責任自負。如確需重新設置登錄密碼的,必須由申請人本人持身份證到禹會區(qū)教育和體育局人事科現(xiàn)場辦理。
(7)請申請人自行打印“現(xiàn)場確認注意事項”、“教師資格申請表(用A4紙正反面打印后由本人在指定處簽名)”、“思想品德鑒定意見表”,并交相關部門蓋章。
(8)報名結束以后,請點擊“退出”按鈕關閉報名頁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給申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二)現(xiàn)場確認
網上報名結束后,申請人須按規(guī)定時間到現(xiàn)場進行確認(具體要求見后)。未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現(xiàn)場確認等環(huán)節(jié)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1、現(xiàn)場確認時間:2016年10月20日—25日之間的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現(xiàn)場確認地點:
我區(qū)申報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在禹會區(qū)教育和體育局進行確認。
地址:蚌埠市禹會區(qū)涂山路429號(禹會區(qū)政府416室)。
聯(lián)系電話:0552-4034142。
3、現(xiàn)場確認時須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由本人填寫打印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2份(A4紙正反面打印并裝訂,貼好照片);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或所在工作單位(應屆畢業(yè)生為就讀學校)出具;
(3)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或工作單位(就讀學校)證明原件;其中,向戶籍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的,提供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向工作單位(就讀學校)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的,提供相關證明(聘用合同、人事檔案證明材料等)。
(5)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提供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包含在讀期間全部所學課程的學業(yè)成績單(院系蓋章無效)。對符合認定條件的,在其取得畢業(yè)證書后發(fā)放相應的教師資格。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
(7)參加國考人員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其中,2015年下半年及之后參加考試并合格人員,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不再寄送紙質<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6﹞23號)要求,提供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查詢、下載、打印PDF格式“網頁版”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符合直接認定條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含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交畢業(yè)生成績登記表(含在學期間修學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成績)、教育教學實習鑒定表復印件各一份,并加蓋所在學校、單位或當?shù)厝瞬沤涣髦行挠≌隆?/P>
(8)提交一張小二寸照片(與網上報名電子照片同底板,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申報學科);
(9)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在網報提交成功后可直接打印,思想品德鑒定表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上直接下載。復印件統(tǒng)一使用A4紙。
申請人員提供以上材料時(第1項材料和相關證件原件除外),請依序裝訂成冊。
(三)體檢
具體體檢醫(yī)院及體檢時間在現(xiàn)場確認后另行通知,體檢表由醫(yī)院統(tǒng)一提供。
四、溫馨提示
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已于2015年12月31日結束。特別提醒請申請人注意:
(一)從2016年1月1日起,原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育學(一)和心理學兩科合格證書,不再作為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依據;
(二)符合《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認定政策解釋口徑》直接認定條件的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生,可以按照原辦法直接申請認定任教學科與其所學專業(yè)相一致的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任教學科與其所學專業(yè)不一致的教師資格時,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考試。
禹會區(qū)教育和體育局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