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陽市關于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根據(jù)《河南省教育廳關于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7〕224號)有關規(guī)定,結合省教育廳工作安排和我市實際情況,現(xiàn)將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會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范圍和條件
(一)對象范圍
1.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
2.南陽市戶籍人員(含在職、待業(yè)人員);
3.人事關系在南陽市行政區(qū)域內的外地市戶籍人員;
4.在南陽市行政區(qū)域內的高校應屆畢業(yè)生。
(二)申請人員分類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以下簡稱“申請人”),根據(jù)具備條件不同,分成以下四類申請人:
1.第一類申請人:非應屆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士(含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yǎng)計劃),且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yè)必須相同或相近;
2.第二類申請人: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tǒng)一考試,取得相應合格證明并在有效期內,且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與合格證明“考試類別”一致的社會申請人;
3.第三類申請人: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tǒng)一考試,取得相應合格證明并在有效期內,且申請認定的任教學科與合格證明“考試類別”一致的,學籍在南陽市境內的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
第四類申請人:南陽師院及理工學院基礎教育學院的2017年應屆師范畢業(yè)生。
(三)學歷標準
應當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具體如下:
1.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2.申請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茖W;蛘咂渌髮W?飘厴I(yè)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要求
根據(jù)《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號)規(guī)定,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語文教師資格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申請普通話語音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一級水平。
二、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流程和時間安排
(一)申請報名階段(4月20日-5月10日)
申請人員請于4月20日至5月10日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注冊個人信息,進行網上申報,過期未申報的教師資格申請人員,將無法進行后續(xù)申請認定程序。網上報名流程如下:
1、第一類申請人在首頁點擊“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圖標,注冊網上申報賬號。
第二、三類申請人在首頁點擊“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圖標,注冊網上申報賬號。
第四類申請人:2017年應屆師范畢業(yè)生(南陽師院及理工學院基礎教育學院的應屆師范畢業(yè)生)以學校通知為準。
2、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者,認定機構選擇南陽市教育局;申請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者,認定機構選擇戶籍或人事關系所在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申報。
(二)體檢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1)體檢時間:2017年5月18日申請中專、高中教師資格人員和臥龍、宛城申請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不要錯過體檢時間。
體檢地點:南陽市醫(yī)專第一附屬醫(yī)院(南陽市中州路與車站路交叉口東南角);
體檢注意事項:體檢人員需攜帶身份證原件、體檢表和與教師資格網報上傳照片為同一底版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張(體檢表在“河南省教師資格網”)。體檢前一天要保持足夠的睡眠,忌酒,限高糖、高脂、高蛋白飲食,避免使用對肝、腎功能有影響的藥物;體檢當天早上空腹(禁食,禁水),體檢在早上6:30進行,采血后方可就餐。
(2)其他各縣申請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在各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體檢醫(yī)院進行體檢,具體時間由各縣認定機構自定。
(三)現(xiàn)場確認階段(5月23日-5月26日)
申請人網上申報及體檢后,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縣(區(qū))教體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交材料,不允許他人代為報名,不接受集體報名。
1、第一、二類申請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一式兩份(申請人網上填報完畢后用A3紙自行正反雙面打印);
(2)到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開具的《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一式兩份;
(3)到認定機構指定醫(yī)院體檢的《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一式兩份;
(4)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僅人事關系在我省的申請人,另需補充提交與工作單位簽訂的有效期內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及由工作單位繳納的一年以上社會保險證明);
(5)學歷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第一類申請人必須提交其師范專業(yè)的學歷證書);學歷認證報告或學信網下載的有效期內《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7)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tǒng)一考試取得合格證明者,需提供合格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2016年3月(含)之后取得合格證明者,需提供合格證打印件2份);
(8)第一類申請人(教育碩士除外)需提供入學當年招生計劃表復印件、招生錄取審批表復印件和相應學歷層次的師范教育專業(yè)課程復印件(招生計劃表或錄取審批表必須明確顯示其為師范專業(yè),否則無效;招生計劃表、審批表復印件需加蓋學校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9)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證件照片一張(與網報上傳照片為同一底版);
(10)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項所需空白表格可從河南省教師資格網下載。
2、第三類申請人需提交上述第一、二類申請人申報材料的(1)、(2)、(3)、(4)、(6)、(7)、(9)、(10)項外,另需提交所在學校開具的《如期畢業(yè)證明》(可從河南省教師資格網下載)。
3、報送地點
(1)第一、二類申請人: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本人須到戶籍或人事關系所在地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規(guī)定地點提交材料。
(2)第三類申請人: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本人須到畢業(yè)學校規(guī)定地點提交材料。
(3)第四類申請人:2017年應屆師范畢業(yè)生(南陽師院及理工學院基礎教育學院的應屆師范畢業(yè)生)以學校通知為準。
(三)審查材料及認定階段(6月5日-6月10日)
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各類材料進行審核,做出是否認定的結論,并以適當方式通知申請人。
(四)證書領取階段(7月下旬)
經認定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按照相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通知要求,及時到通知地點領取證書,超過30日未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相關工作要求
(一)各縣(市)、區(qū)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早著手,精心安排工作計劃,在本地教育網站醒目位置及時發(fā)布有關公告,組織工作人員認真學習、切實領會、熟練掌握教師資格認定的有關政策,耐心解答申請人的詢問,進一步增進服務意識,主動為廣大教師資格申請者提供方便條件,保證此次工作順利開展。
(二)工作中堅持依法認定,加強信息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各認定機構要認真審核申請材料,不得降低或放寬條件,也不得自行隨意增設條件。
(三)各縣(市)、區(qū)要做好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的安全防范工作。系統(tǒng)使用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及時與省教師資格認定注冊服務中心聯(lián)系。
四、各縣區(qū)教師資格認定辦公電話:
臥龍區(qū)63132843、宛城區(qū)63231917、南召縣66923056
鎮(zhèn)平縣66022878、內鄉(xiāng)縣65333274、淅川縣69232993
西峽縣69680009、唐河縣68962339、新野縣66269103
桐柏縣68216919、方城縣67215380、社旗縣67921679
南陽市教師資格認定管理辦公室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