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場確認
網上報名結束后,申請人須按規(guī)定時間到現(xiàn)場進行確認(具體要求見后)。未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現(xiàn)場確認等環(huán)節(jié)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1、現(xiàn)場確認時間:2017年10月31日—11月2日之間的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現(xiàn)場確認地點:五河縣教體局人事科。
地址:五河縣政府三樓教體局人事科。
聯(lián)系電話:0552-2350060
3、現(xiàn)場確認申請人應攜帶以下資料:
(1)由本人填寫打印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2份(A4紙正反面打印并裝訂,貼好照片);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
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yè)生,提供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包含在讀期間全部所學課程的學業(yè)成績單(院系蓋章無效)。對符合申請條件的,在其取得畢業(yè)證書后發(fā)放相應的教師資格。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
(5)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1份。
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或所在工作單位(應屆畢業(yè)生為就讀學校)出具。
(6)參加國考人員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其中,2015年下半年及之后參加考試并合格人員,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不再寄送紙質<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6﹞23號)要求,提供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查詢、下載、打印PDF格式“網頁版”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符合直接認定條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含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交畢業(yè)生成績登記表(含在學期間修學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成績)、教育教學實習鑒定表復印件各一份,并加蓋所在學校、單位或當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7)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或工作單位(就讀學校)證明原件;其中,向戶籍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的,提供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向工作單位(就讀學校)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的,提供相關證明(聘用合同、人事檔案證明材料等)。僅有工作單位提供的工作證明視為無效證明。戶籍和人事檔案關系均不在五河縣轄區(qū)內的人員應回戶籍所在地申請。
(8)提交一張小二寸照片(與網上報名電子照片同底板,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申報學段和學科);
(9)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注:復印件統(tǒng)一用A4紙,申請人員提供以上材料時(第1項材料和相關證件原件除外),請依序裝訂成冊裝入檔案袋,檔案袋封面注明姓名及申報學科,檔案袋自備。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在網報提交成功后可直接打印,思想品德鑒定表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上直接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