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公安局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錄警務輔助人員125名,根據(jù)《蘇州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特制定本簡章。
一、報考崗位、人數(shù)及條件
本次招錄崗位、人數(shù)及相關條件詳見《蘇州市公安局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見附件)。
二、報考要求
報考蘇州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除符合招錄崗位所規(guī)定的學歷、專業(yè)、招錄條件等要求外,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1、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較強的忠誠奉獻和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
3、高中以上學歷,有特殊崗位要求的,以《蘇州市公安局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為準。
4、報考人員限蘇州市區(qū)戶籍(不含四縣市及吳江區(qū),下同)。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3月30日至1996年3月29日間出生)。現(xiàn)在公安機關各輔助性崗位工作滿一年以上(需提供用人單位證明)的各類輔助人員年齡放寬至38周歲以下(1975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體貌端正,機警敏捷,無殘疾,無口吃,無色盲,無重聽,無紋身,膚表無異常,無傳染性疾病。肝功能檢查各項指標正常。雙眼矯正視力達0.8(標準對數(shù)視力達4.9)。體檢所檢項目標準按招錄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執(zhí)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過記過以上處分,受嚴重警告以下處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5)道德敗壞,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6)直系血親、配偶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
三、報錄程序和方法步驟
1、報名。
(1)網絡報名: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請報考人員于3月30日上午10:00至3月31日下午5:00登陸蘇州人才網(http://www.szrc.cn,下同)進行網絡報名,報名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不得重復報名。請報考人員務必準確填寫個人資料,信息不實者視為報名無效。
(2)現(xiàn)場審核確認:完成網絡報名的報考人員,請于4月3日00:00至24:00登陸蘇州人才網查詢并打印《現(xiàn)場審核通知單》、《蘇州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根據(jù)通知時間由本人攜帶《現(xiàn)場審核通知單》、《蘇州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有效身份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畢業(yè)證以及辦公自動化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駕駛證、護士資格證等相關證明(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1份),若招錄崗位明確需要崗位相關工作經驗的,還需提供社保繳納明細或勞動手冊(二年以上崗位相關工作經驗是指:截至2014年7月31日累計工作二年以上。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驗)至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干將西路288號)進行現(xiàn)場審核確認。
(3)通過現(xiàn)場審核確認的報考人員,請根據(jù)《審核確認書》的要求自行到蘇州人才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2、考試。
考試分為A類、B類兩類。
A類考試進行筆試和面試;B類考試進行體能測試和面試。
參加A類考試的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績,計算考生總成績(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參加B類考試的考生總成績,按體能測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績,計算考生總成績。
A類考試根據(jù)筆試成績、 B類考試根據(jù)體能測試成績,按照崗位擬錄用人數(shù)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和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通知書領取方式。
進入面試人員應按照《面試通知書》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有效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
考生總成績于當天面試全部結束后公布于面試地點。
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考試成績在蘇州市人才網公布,公布時間在準考證上說明。
3、體檢。
根據(jù)考生總成績,按照崗位擬錄用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同崗位末位出現(xiàn)并列時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時,根據(jù)崗位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4、政審。
體檢合格者參加政審。
5、錄用。
政審合格者為擬錄用人員,名單在蘇州人才網上公示,公示期3天。經公示無異議,擬錄用人員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勞動手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等相關材料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崗前培訓,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二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錄用。試用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四、工資待遇
警務輔助人員薪酬待遇由市財政保障,并享受國家和蘇州市政府規(guī)定的社會保險。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打印、領取有關通知,未按有關規(guī)定參加筆試或體能測試、面試、體檢、崗前培訓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錄。招錄實行自律制度,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考試或錄用資格。
招錄警務輔助人員,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秉公辦事,嚴肅招錄紀律,主動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確保新錄用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yè)務素質。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jiān)督,特設立咨詢電話:(0512)65730273;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2)65225661轉20299。
六、本簡章由蘇州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相關附件下載:
蘇州市公安局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 (3月27日更正稿).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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