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學院第一附屬幼兒園公開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提升我園的教育教學水平,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適崗人才,建設高素質師資隊伍,根據(jù)《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11〕46號)精神,經(jīng)研究,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教師,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計劃
幼兒教師3人(差額撥款事業(yè)編制),詳見附件1:《泰州學院第一附屬幼兒園公開招聘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具體學歷要求詳見附件1)。
2.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現(xiàn)役軍人,在讀非應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與本人有《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的回避關系的崗位。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忠誠黨的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3.年齡為18周歲至35周歲(1981年8月23日至1999年8月25日之間出生)。
4.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學歷及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5.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學院第一附屬幼兒園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按照公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具體程序和辦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通過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泰州學院官網(wǎng)等向社會公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23日-8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地點:泰州學院第一附屬幼兒園(海陵區(qū)春暉路教工三村內)。
3.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用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網(wǎng)絡、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本人現(xiàn)場報名如有困難,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人除須按報名要求提供各類材料外,還須提供委托書和代報名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③幼兒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④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⑤《泰州學院第一附屬幼兒園公開招聘報名表》(詳見附件2)紙質檔一份;
⑥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張(其中1張粘貼到《報名表》相應位置);
⑦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單位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未就業(yè)人員須提供檔案托管部門出具的同意辦理轉接手續(xù)的證明和以下任一證明:待業(yè)證、退工證明、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的相關手續(xù)等,如第⑦項所列材料暫不能提供,可延遲至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供。
(2)報考人員應準確理解本《公告》規(guī)定和崗位要求,根據(jù)自身條件,自行選擇報考崗位,如實填寫《泰州學院第一附屬幼兒園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自行下載打印填寫)。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不得兼報、多報,否則一律取消報考資格。
(3)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和相關要求,在招聘全過程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泰州學院負責考生的資格審查?忌谌我徽衅腑h(huán)節(jié)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jīng)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聘用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嚴肅處理。
(4)繳納報名費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考生和農(nóng)村特困家庭考生,憑相關證件減免報名費。
(5)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之比不足3:1的,由泰州學院提出意見,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確定是否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并通過泰州學院官網(wǎng)將相關情況予以通告。報考被取消招聘崗位計劃的相關人員于2017年8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到報名處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相應崗位,逾期不予補報。
(6)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2017年8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憑本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和領取準考證憑證到報名處領取《筆試準考證》,如報考人員確有困難需要代領,代領人除攜帶報考人員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和領取準考證憑證外,還須提供報考人員的委托書及代領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逾期不領作自動放棄處理。
(三)筆試
1.筆試形式: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步驟。
2.筆試內容:教育學、心理學、幼兒教育指導綱要、幼兒園工作規(guī)程、3-6歲兒童學習與發(fā)展指南、幼兒園教師專業(yè)標準、應知應會知識。筆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3.筆試時間:2017年8月31日上午8:30—11:00。筆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在泰州學院官網(wǎng)公布,同時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四)面試
根據(jù)筆試成績,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shù)和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同分跟進),如因考生放棄面試資格等原因出現(xiàn)缺額的,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面試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之比不足3:1的崗位,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shù)面試。
參加面試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到報名處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面試通知書。收取面試費用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鄉(xiāng)困難家庭考生憑相關證件免繳面試費。逾期不領作自動放棄處理。
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步驟。
面試由試講(含答辯)、美術、彈唱、舞蹈、幼兒英語會話五部分組成,按照試講(含答辯)50分(教材:《幼兒園綜合活動課程》教師指導用書大班);美術(素描)15分(命題作品);自彈自唱兒童歌曲15分(教材:《幼兒園綜合活動課程》教師指導用書大班);自選舞蹈10分;幼兒英語會話10分;合成總成績,總成績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shù)。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結束后,對面試合格人員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考生的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合成后的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shù)),考試總成績在有關網(wǎng)站公布。
(五)體檢
根據(jù)考生總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因放棄體檢資格出現(xiàn)崗位空缺的,可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都相同的,按說課得分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選名單在有關網(wǎng)站公布。
參加體檢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領取體檢通知,體檢時間及注意事項詳見體檢通知。
體檢工作由泰州學院第一附屬幼兒園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按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規(guī)定的有關事項執(zhí)行。
(六)考察
參照《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者,擬招聘人員名單在泰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泰州學院官網(wǎng)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被招聘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xié)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自行負責處理。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招遵照徹教師招聘“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標準,規(guī)范程序,嚴禁弄虛作假和徇私舞弊。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會監(jiān)督。報考者和工作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一經(jīng)查實,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23-80769699(泰州學院紀委)。
五、本公告由泰州學院第一附屬幼兒園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3-86662815
附件1泰州學院第一附屬幼兒園公開招聘崗位表.xlsx
附件2泰州學院第一附屬幼兒園公開招聘報名表.docx
泰州學院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