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浦陽一小公開招聘教師綜合考核辦法
綜合考核共40分。考核材料計分起訖時間從2010年8月1日到2013年6月17日止(教壇新秀、名師除外),以文件、證書、檔案等材料原件為準。獲獎指一、二、三等獎。
語文、數(shù)學學科
一、教學效果(24分)
考核近三個學年5個學期所任班級學科的期末教學成績,以中小為單位,原始檔案為依據(jù),按均量值計算。每學期以年級平均均量值為基數(shù),達到基數(shù)的記4分,每超過平均均量值0.1分的加記0.1分,最高記4.8分;每低于平均均量值0.1分的扣記0.1分,每學期最低記3分。任教兩個班及以上的記平均得分。因故沒有學科成績的學期記基本分4分。
二、教育科研(5分)
近三個學年來,出版過個人教育專著的記5分。有論文在國家級刊物上發(fā)表的每篇記2分,省級發(fā)表的每篇記1.5分。論文省級及以上獲獎記2分,市級一等獎記1.5分、二等獎記1分、三等獎記0.75分;縣級一等獎記0.75分、二等獎記0.5分、三等獎記0.3分。論文發(fā)表指在正式公開出版發(fā)行的專業(yè)性刊物上發(fā)表(以2012年《全國報刊簡明目錄》上的刊物為準,不含準印證刊物、類似論文集的增刊和出版物以及港澳出版物)。論文獲獎指在教育行政業(yè)務部門、教師培訓部門(教育學會所屬一級分會及以上)組織的論文評比中的獲獎,論文與報考學科不對應的減半記分;獲獎、發(fā)表同一內(nèi)容只記一次最高分;合作論文記平均分;教學設計、課例報告、教案、教學實錄、課件、教育教學隨筆按同級論文減半記分。課題獲獎按同級別論文加倍記分,合格課題按同級別論文三等獎記分,課題執(zhí)筆人按1/1記分,課題負責人按1/4記分,同一人記一次分。
教育科研成績記分以報考同一學校同一學科為組,教育科研成績得分計算辦法為:(本人累計得分/第一名累計得分)×5(保留兩位小數(shù))。
三、教師榮譽、教學業(yè)務水平(6分)
曾榮獲縣級及以上教壇新秀、名師榮譽稱號的記1分;近三個學年來,榮獲縣級及以上師德標兵、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班主任、優(yōu)秀少先隊輔導員稱號的記0.5分;黨政、教育部門評比的其他縣級及以上單項榮譽記0.3分。最高記1分。
近三個學年來,承擔教育行政業(yè)務部門、教師培訓部門組織的公開課、觀摩課、講座任務的(內(nèi)容必須與報考學科對口,各級各類培訓班中被培訓人員所承擔的任務除外)市級及以上記1分,縣級記0.8分,教育聯(lián)盟記0.3分。以主辦單位文件、證明為準。最高記2分。
近三個學年來,在教育行政業(yè)務部門組織的與業(yè)務有關的基本功比賽省級及以上獲獎記1分,市級獲獎記0.5分,縣級一等獎記0.3分、二等獎記0.2分、三等獎記0.1分。最高記1分。
近三個學年來,在教育行政業(yè)務部門組織的優(yōu)質(zhì)課評比省級及以上獲獎記4分,市級獲獎記3分,縣級一等獎記2分、二等獎記1.5分、三等獎記0.75分、教育聯(lián)盟獲獎記0.3分。錄像課、非報考對應學科獲獎按同級別減半記分。同一次層層比賽按最高獲獎級別記一次分,其他可累計記分。
以上累計最高記6分。
四、輔導學生獲獎(3.5分)
近三個學年,輔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業(yè)務部門組織或批準的各類競賽,獲國家級記2分;省級記1.5分;市級一等獎記1.5分、二等獎記1分、三等獎記0.75分;縣級一等獎記0.75分、二等獎記0.5分、三等獎記0.3分。多位教師輔導記平均得分,輔導教師以主辦單位文件、學校原始檔案記載為依據(jù),輔導學生獲獎內(nèi)容與報考學科不對應的減半記分。最高記3.5分。
五、年度考核(1.5分)
近三年年度考核連續(xù)優(yōu)秀的記1.5分,兩優(yōu)一合格記1.2分,一優(yōu)兩合格記0.9分,三年合格的記基本分0.6分。
本考核辦法由浦陽第一小學負責解釋。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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