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縣2014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招聘工作方案
根據《關于做好2014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崗〔2014〕1號)精神,為做好我縣2014年“特崗計劃”教師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崗位
經自治區(qū)審核批準,2014年我縣招聘的特設崗位教師共計50名,其中小學語文教師25名、小學數學教師20名、小學信息技術教師5名。
二、招聘辦法
(一)招聘采用說課的方式進行,參加說課人員為通過自治區(qū)教育廳資格審查和現場資格驗證的人員。說課的具體評分及操作辦法另定。
(二)每個說課試場的工作人員由7名評委、2名引導員、1名計分員、1名核分員、1名監(jiān)督員、1名計時員組成。工作人員名單另定,說課評委名單于說課當天由監(jiān)督員從評委庫成員中抽簽確定。評委庫成員由縣教育局教學研究室和全縣各中小學校的學科骨干教師組成。
三、招聘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現場資格驗證
1.現場資格驗證時間:2014年7月9日下午15時。
2.現場資格驗證地點:天等縣教育局人事股(教育路01號)。
3.現場資格驗證要求:
凡通過自治區(qū)教育廳資格審查及符合我縣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的人員,需提交以下證件(原件)進行現場資格驗證。
(1)往屆畢業(yè)生: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計生證明(由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出具)。
(2)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和應屆師范教育類專科畢業(yè)生: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由所在學校出具)。
(3)近期免冠小2寸白底彩照2張。
所有證件在提交原件審驗的同時,交A4紙復印件1份。
(二)開展說課工作
1.說課時間:2014年7月10日
2.說課地點:天等縣民族中學
3.說課工作程序
(1)2014年7月9日下午16時,擔任說課工作的相關工作人員集中縣民族中學多媒體教室參加業(yè)務培訓會議。
(2)通過資格驗證的應聘考生于2014年7月10日早上7點,在民族中學抽簽定說課順序、按時抽簽確定課題備課。
(3)2014年7月10日早上7點30分,評委庫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集中縣民族中學,監(jiān)督員當場抽簽確定各試場評委。
(4)2014年7月10日上午8時30分,各個學科組進入指定試場開始說課工作。
(5)各評委對說課者進行公平、公正的打分后,立即將評分表交給計分員當場統(tǒng)計。
(6)說課結束后,立即于當天在縣教育局大院公布所有考生的試講結果,并根據招聘崗位數及說課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三)組織體檢
2014年7月11日,組織入圍體檢的考生開展體檢工作。體檢地點待定,體檢費由考生自理。
(四)組織考核
2014年7月16日前,對經體檢合格進入考核階段的考生進行考核。
(五)審核上報
將說課及體檢結果報縣“特崗計劃”招聘領導小組審核,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于2014年7月21日前以縣人民政府上報文件形式上報自治區(qū)教育廳師范教育處。
(六)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擬聘人員經自治區(qū)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編辦審核通過后,在全國特崗招聘網予以公示,公示期至少7個工作日。
(七)集中培訓與考試
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縣教育局在自治區(qū)教育廳的統(tǒng)籌指導下,對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進行不少于120學時的集中培訓。培訓結束后,按照公辦教師招聘辦法組織專項考試,考試合格者發(fā)給培訓合格證書。集中培訓時間和地點另定。
培訓工作要求在8月26日前完成。培訓經費由自治區(qū)按照一定的標準和培訓人數給予適當補助。
(八)確定任教崗位
將已通過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擬聘人員報縣人事調配領導小組,由縣人事調配領導小組統(tǒng)一安排到農村各小學上崗任教。
(九)簽訂聘用合同并上崗任教
與按時報到的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統(tǒng)一派送到任教學校上崗任教。
9月1日前,所有擬聘人員要完成簽訂合同和上崗報到,對于不服從安排和不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崗報到的人員,取消其招聘資格。
五、紀律要求
招聘按照“公開、公平、自愿、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并嚴格執(zhí)行有關政策規(guī)定,接受監(jiān)督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嚴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虛作假。對違反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將按規(guī)定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07713532800
天 等 縣 教 育 局 天 等 縣 財 政 局
天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天等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