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保育院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吉安市保育院現(xiàn)有教師不足的狀況和教育教學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數(shù)量
幼兒教師2名。
二、招聘崗位條件
1.熱愛幼教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良好,恪守教師職業(yè)道德,身體健康;
2.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學歷的應、歷屆畢業(yè)生,學前教育或藝術類專業(yè),35周歲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備幼兒園及以上教師資格證,非在編人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備報考資格: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其他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等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9月17日8:30至9月18日17:30。
2.報名地點和方式:吉安市保育院辦公室,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
3.報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書和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
現(xiàn)場填寫《吉安市事業(yè)單位應聘人員考試報名表》(一式二份),經現(xiàn)場工作人員初審確認后方可報名。
4.報考人數(shù)的比例要求:報考人數(shù)與崗位數(shù)之比需大于或等于3:1方可開考。
5.資格審查:招聘學校負責報名時的資格初審,市教育局負責資格復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招聘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監(jiān)督檢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于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或隱瞞有關情況的,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考試
采取試教和加試的方式進行。
1.試教內容為上展示課,使用教材為華東師大版《幼兒園建構式課程》大班教材。現(xiàn)場臨時抽取試教內容后,試教前20分鐘向試教者明確試教內容,當場備課,當場試教,并公布試教成績。試教時間10分鐘,試教總分為100分。
2.加試包括必選項和自選項,總分為100分。必選項為語言,自備幼兒故事一則,要求脫稿,3分鐘以內完成,總分為40分。自選項為美術、鋼琴、舞蹈、唱歌四項選三項,每個項目總分為20分。美術為現(xiàn)場抽題主題簡筆畫,10分鐘內完成;鋼琴為自備鋼琴曲一首,時長不超過3分鐘;唱歌為自備歌曲一首,時長不超過3分鐘,伴奏帶自備;舞蹈為時長不超過3分鐘,有技巧展示的舞蹈,風格不限,服裝、音樂自備。
3.考試時間和地點:9月20日,吉安市保育院。
4.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招聘崗位的考試總成績=試教成績×60%+加試成績×40%。
(三)體檢
根據招聘崗位數(shù),按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試教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列入)。如應聘人員考試成績合成后出現(xiàn)同分的現(xiàn)象,以試教成績的高低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試行)》(贛教發(fā)〔2010〕09號)。如因考生自動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的空額,再按照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試教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依次遞補。
(四)考察、公示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學校會同市教育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擬招聘教師的德才表現(xiàn)以及有無違法違紀行為。根據考察結果,由市教育局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并在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吉安教育網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如有舉報經查屬實者,取消其招聘資格,并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辦理招聘手續(xù)
經考察公示后的合格人選,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xù)。
招聘的教師一律實行人事代理,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學校與招聘教師簽訂正式聘用合同。所招聘教師服務期不少于5年。所招聘教師的工資、福利待遇等按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咨詢、監(jiān)督舉報電話
1.咨詢電話
吉安市保育院聯(lián)系人:王老師18370639336
2.監(jiān)督舉報電話
吉安市教育局監(jiān)察室:8230975
吉安市教育局
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