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公開招聘輔導員啟事
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是首批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獨立學院。學院從1999年開始招收本科生,現有在校本科生近8000人。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2-3名(人事代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中共黨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2.30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學業(yè)成績優(yōu)良;
3.本科或研究生期間擔任過主要學生干部,具有較強的社會工作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
4.熱愛輔導員工作,具有勝任本崗位職責的基本素質,責任心強,有奉獻精神;
5.身體健康,性格開朗,適應能力強;
6.經管類、計算機類、中文類優(yōu)先考慮
二、招聘方法及程序:
1.受理應聘人員報名
符合應聘條件和要求的應聘者需填寫輔導員招聘報名登記表、應聘人員信息匯總表(詳見附件,請務必按要求投遞,否則不予受理),并提供個人簡歷;若應聘人員為國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以上材料以電子郵件附件(蓋章文件可用拍照或掃描的形式)發(fā)送至杭州商學院學工部電子郵箱hzsxyzp@163.com(郵件主題注明“畢業(yè)院校+姓名+應聘輔導員”字樣)。
報名截止時間為2015年11月21日。
2.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
學院對應聘人員進行初審,初審通過者接面試通知后需攜帶所提交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到面試現場確認并參加招聘面試。
3.招聘筆試、面試內容及形式
筆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專業(yè)素養(yǎng)、文字能力和對相關工作的基本知識。筆試、面試由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組織,結束后根據成績確定擬聘人選,時間、地址另行通知。
4.公示招聘結果
擬聘人選經審定后,將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在公示結束后,由學院通知辦理政審和體檢手續(xù)。經政審和體檢合格后,辦理調動或畢業(yè)生接收手續(xù),簽訂勞動合同,辦理人事代理等相關手續(xù)。
三、聘用人員的管理和待遇
擬聘人員聘用后人事檔案在杭州市人才開發(fā)中心實行人事代理,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一般為三年,包含試用期6個月。聘用人員在合同期間工資和津貼參照事業(yè)編制人員標準發(fā)放,學院負責辦理基本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和工傷保險。符合有關條件和要求的聘用人員,可享受杭州商學院桐廬校區(qū)教師專用商品房政策。
四、工作地點及聯系方式
工作地點:桐廬新校區(qū)
聯系人:陳老師、董老師0571-89774927
電子郵箱:hzsxyzp@163.com
附件: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輔導員應聘信息匯總表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招聘報名登記表
組織人事部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