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縣教育局關于開展2016年秋季教師資格申報工作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實施細則》、《云南省關于做好2016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云教認定〔2016〕2號)和《文山州教育局關于開展2016年秋季教師資格申報工作的公告》要求,現(xiàn)將麻栗坡縣2016年秋季教師資格申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人員范圍
(一)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在職教師。
(二)符合申報教師資格條件的各類社會人員(僅限麻栗坡縣戶籍)。
二、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二)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具備高等師范?茖W校或者其它大學?飘厴I(yè)及其以上學歷;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職業(yè)高中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應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應具備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并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三)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四)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五)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里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身體經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六)非師范類畢業(yè)的申請人要持有全省統(tǒng)一組織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資格認定課程考試(省考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成績兩年內有效)或全國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并獲得相應的合格證明(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三年內有效)。
三、申報程序
(一)網絡報名時間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17:30前(周末及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期間系統(tǒng)不開放)。
(二)網絡申報個人信息提交
1.參加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課程考試,并已取得合格證的申請人,請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為:http://www.jszg.edu.cn),進入“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點擊“注冊”進入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上申報系統(tǒng)后,根據要求填寫申請人相關信息,并于2016年10月31日17:30前提交信息。
2.參加全國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并已取得“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請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為:http://www.jszg.edu.cn),進入“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點擊“注冊”進入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上申報系統(tǒng)后,根據要求填寫申請人相關信息,并于2016年10月31日17:30前提交信息。
(三)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時間和地點
1.時間:2016年11月3日(星期四)。
2.地點:麻栗坡縣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
(四)現(xiàn)場確認時間和地點
1.時間:2016年11月3日至11月4日。
2.地點:麻栗坡縣教育局人事股(政務樓13樓1306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現(xiàn)場確認需提供材料
(一)《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二份(紙張為A3紙雙面合頁,申請人在承諾書上簽名)。
(二)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除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外,還需提供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的原件及復印件;中師學校中的學前教育專業(yè)需經省教育廳師范處批準的學歷才能認可)。
(四)麻栗坡縣人民醫(yī)院(或州級醫(y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五)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六)思想品德鑒定表(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提供申請人的思想品德鑒定以及有無犯罪記錄的證明材料)。
(七)非師范類畢業(yè)的申請人需提供全省統(tǒng)一考試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證(或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全日制師范類畢業(yè)的申請人需提供含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完整成績單和教育實習鑒定表的原件和復印件。
(八)辦證照片(與網絡申報電子照片相同的一寸免冠、彩色半身紙質照片一張)。
(九)社會人員需提供本人戶口冊原件及復印件。
(十)《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課堂說課、課后說課測評表》(需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人員提供)。
五、測試對象、內容和費用
(一)測試對象
1.非師范類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的在職教師。
2.申請認定另一類教師資格的在職教師(另一類是指:已經取得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的人員,現(xiàn)在重新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或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和申請認定的專業(yè)與所學專業(yè)<含現(xiàn)任教學科>不符的人員)。
3.社會人員。
(二)測試內容
根據所申請任教學科自行選定一個教學內容進行微型課教學,時間為10分鐘。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須達到合格及以上才能認定教師資格。
(三)測試費用
根據《云南省物價局、云南省財政廳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云價收費〔2013〕96號)規(guī)定,面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每人次180元。
六、其他要求
(一)申請人員必須在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通過網絡提交申報的相關信息(包括上傳個人證件照),申報網站將于2016年10月31日18時關閉,網站關閉后將不能再提交申報信息;未經“中國教師資格網”提交個人信息的申報人員不能進行現(xiàn)場確認,也不能認定教師資格。
(二)由于現(xiàn)場確認只能在自己網絡申報時選擇的確認點進行,請在網絡申報選擇現(xiàn)場確認點時,按要求正確選擇,并記好自己選擇的確認點和報名號,以便現(xiàn)場確認時順利確認。
(三)申請人錄入的申報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進行修改,請申請人認真核對無誤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錯誤影響認定和發(fā)證。網報過程中請記好自己的密碼,以便登錄查閱認定信息及現(xiàn)場確認。請正確填寫申請人電子郵箱,以便用于密碼找回。
(四)申報人員應根據個人情況認真對照申報要求,從網站下載相關表格,按要求備齊材料后再到麻栗坡縣教育局人事股確認;未經現(xiàn)場確認,將不能認定教師資格;因申報材料不屬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五)本次網絡申報教師資格的種類為: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
聯(lián)系人:楊勝林,聯(lián)系電話:0876—6627227。
附件:1.認定教師資格網絡報名填表說明
2.云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
麻栗坡縣教育局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