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安局下屬事業(yè)單位2016年第一次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發(fā)布時間: 2016-06-20 來源:
根據(jù)《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政府令第139號)、《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我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fā)〔2013〕108號)等有關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我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9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1、綜合保障中心為公益一類。主要任務:負責市公安局機關的物業(yè)管理、水電設施維護、愛國衛(wèi)生、環(huán)境綠化以及食堂等輔助性、服務性工作;負責市局機關各項重大、突發(fā)的應急安保工作的后勤保障任務。
2、機關幼兒園為公益二類。主要任務:承擔幼兒保育、教育工作。
3、廣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為公益一類。主要任務:負責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接受、審核救助申請;對符合條件的受害人或其家庭實施救助;依法追償墊付款等。
二、招聘職位及人數(shù):具體詳見附件1。
三、報考條件
。ㄒ唬┚哂兄腥A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無違法犯罪記錄。
(二)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穗府〔2014〕10號文規(guī)定的廣州市戶口準入條件;工勤技能崗位須具有廣州市常住戶口。
。ㄈ┪幕潭龋焊咧校ê毟摺⒅屑迹┘耙陨蠈W歷,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yè)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各職位具體學歷要求見附件1。
(四)報考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0年6月20日至1998年6月20日期間出生);各職位具體年齡要求見附件1。
。ㄎ澹┥眢w健康,具體依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的標準執(zhí)行。
。┓蠂矣媱澤哂嘘P規(guī)定。
。ㄆ撸┓纤鶊舐毼灰蟮钠渌Y格條件,具體見附件1。
。ò耍┦苄姓_除處分未滿五年、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四、報名及資格審核
。ㄒ唬┈F(xiàn)場方式:現(xiàn)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2016年7月4日至7月6日,上午09:00時至12:00時,下午14:30時至18:00時。
。ㄈ﹫竺攸c:廣州市起義路281號辦公樓(地鐵1號線公園前站J出口馬路對面)。
。ㄋ模﹫竺螅簣罂颊唔毾认螺d《報名登記表》、《考生承諾書》如實填好,并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計生證明、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張及應聘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如有勞動手冊、上崗證應一并攜帶(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自備)前往報名點報名;在職人員報考需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五)其他事項
1. 每名考生限報考一個職位,不接受委托報名;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經(jīng)審核符合條件者發(fā)放準考證,才可參加考試考核。應聘人員所填寫資料和提供證件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凡弄虛作假一經(jīng)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 招聘職位的聘用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須達到1:3以上(含1:3)才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減少相應職位的招聘人數(shù)。
3. 招聘公告、考試成績、面試名單、擬聘用名單等信息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廣州金盾網(wǎng)上公布。
五、考試考核和面試
。ㄒ唬┛荚嚳己。分為筆試和崗位技能測試,考試考核成績滿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面試?荚嚳己顺煽=筆試成績×40%+崗位技能測試成績×60%。
1. 筆試。滿分100分。采取閉卷方式,主要考查報考者的基礎文化知識,包括高中以上文化知識、法律常識、時事政治等。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
2. 崗位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采取實操、崗位專業(yè)知識測試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核崗位實操能力、測試崗位專業(yè)知識。
時間、地點:具體見準考證。
。ǘ┟嬖嚒M分100分。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者的綜合能力。面試對象依各職位考試考核成績(60分及以上)高低順序排序,按1:3的比例確定(報考人數(shù)少于面試對象人數(shù)的職位,按考試考核合格成績的報考人數(shù)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合格成績?yōu)?0分及以上,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時間和地點:待定(在廣州金盾網(wǎng)公布)。
(三)總成績。滿分100分?偝煽=考試考核成績×60%+面試成績×40%。
以上成績計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如出現(xiàn)總成績相同,則按考試考核成績排序確定。
六、體檢
按各職位總成績合格成績(60分及以上)從高至低排序,并按照各職位擬聘人數(shù)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按穗人社發(fā)〔2011〕52號文件執(zhí)行;體檢合格人數(shù)沒有達到招聘人數(shù)的,可依總成績(總分60分以上的)依次遞補人選。
時間和地點:待定(在廣州金盾網(wǎng)公布)。
七、考察
按照穗人社發(fā)〔2010〕172號文件規(guī)定,對體檢合格的考生,按總成績從高至低排序,并按各職位擬招聘人數(shù)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不合格的,可依總成績遞補人選。
時間:待定(在廣州金盾網(wǎng)公布)。
八、聘用
考生經(jīng)考試考核、面試,體檢和考察合格后,擇優(yōu)錄用,確定為招聘對象,擬招聘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廣州金盾網(wǎng)上公示7個工作日;在聘用前自動放棄和聘用后未按時報到的,可依總成績(總分60分以上的)遞補人選。
九、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組織分配,簽訂聘用合同,享受現(xiàn)行規(guī)定的工資、醫(yī)療、假期、社保、公積金等福利待遇。
十、其它
咨詢電話:83113766(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時、下午14:30-17:30時);
投訴電話:83113765(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時、下午14:30-17:30時)。
本公告由廣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負責解釋。
廣州市公安局
2016年6月20日
附件:
1、廣州市公安局直屬事業(yè)單位2016年第一次公開招聘人員崗位需求表.xls
2、報名登記表.doc
3、考生承諾書.doc
4、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目錄(2015年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