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杭州市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和《浙江省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等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際,現(xiàn)將2017年上半年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由杭州市教育局組織,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具體實施。
2.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在受理申請期限內(nèi)向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所在地的區(qū)、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
3.根據(jù)教育部規(guī)定,2017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wǎng)上報名結合現(xiàn)場確認的方法進行。我市受理教師資格申請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網(wǎng)上申報階段:
3月29日-4月7日,各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http://www.jszg.edu.cn),按照網(wǎng)站提示進入教師資格網(wǎng)上申報系統(tǒng),根據(jù)系統(tǒng)提示填寫報名信息。報名表中的現(xiàn)場確認點必須填寫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所在地的區(qū)、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現(xiàn)場確認點(詳見附件1)。
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開放時間為每天7:00—24:00。
第二階段為現(xiàn)場確認、接受申請階段:
4月11、12日,各申請人必須至本人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所在地的區(qū)、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現(xiàn)場確認點提交材料,申請人應當提供有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和有關表格(詳見附件2)。
4月13-21日,申請人至區(qū)、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具體事宜由確認點通知。
4月24、25日,由各區(qū)、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進行受理審查。
4.各申請人在進行網(wǎng)上申報后,由各區(qū)、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的審查,審查通過后由各區(qū)、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報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具體組織實施認定工作。
高中段教師資格認定結果公布、領證通知等事項將由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通過杭州教育網(wǎng)(網(wǎng)址www.hzedu.gov.cn)進行公示或告知,公示時間在5月31日左右。請申請人務必注意瀏覽杭州教育網(wǎng)的公示或告知,了解自己的申請情況,我局將不再通過其它途徑進行告知或通知。
5.有關教師資格種類、教師資格認定條件、資格認定申請程序等具體政策,可向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現(xiàn)場確認點咨詢或在杭州教育網(wǎng)“辦事大廳”中的“行政許可”欄目查詢。
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咨詢電話:87917210。
附件:1.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現(xiàn)場確認點信息表
2.2017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網(wǎng)上申報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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